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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8-20 05:29:56 人浏览

导读: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是一个概括性罪名,司法实践中,不少读者对于究竟何种方法,被认定为“其他危险方法”会产生疑问。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和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处罚,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是一个概括性罪名,司法实践中,不少读者对于究竟何种方法,被认定为“其他危险方法”会产生疑问。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和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处罚,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 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1、该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

  2、该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司法实践中,过失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形式多种多样,其具体犯罪方式,律法条文没有明确规定。

  3、该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可构成。严重后果必须是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所造成。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包括过于自信的过失和疏忽大意的过失,即行为人对其使用其他危险方法可能发生的危害公共安全的严重结果已经预见,但轻信能够避免;或者应当预见这种严重结果可能发生,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以致发生了这种严重结果。

  二、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处罚是什么

  1、根据《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放火罪、决水罪、爆炸罪、投放危险物质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之一】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2、根据《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放火罪、决水罪、爆炸罪、投放危险物质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之二】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3、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介绍的关于“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等相关法律知识。如果行为人所实施的危险方法的危险程度较小,尚不足以造成不特定多数人伤亡等严重后果的,就不能视为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如果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责任编辑:楚雨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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