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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了手术同意书医院能免责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7-26 10:41:07 人浏览

导读:

我们都知道在医院如果进行手术,需要家属签订手术同意书,那么为什么要签手术同意书?签手术同意书意味着医院可以免责吗?不不不,签手续同意书目的是在手术程序上表明手术合法,同时也表明患者对手术的应有...

  我们都知道在医院如果进行手术,需要家属签订手术同意书,那么为什么要签手术同意书?签手术同意书意味着医院可以免责吗?不不不,签手续同意书目的是在手术程序上表明手术合法,同时也表明患者对手术的应有损害及可能的风险已经知晓。签手术同意书不意医院可以免责,下面由法律快车编辑在本文整理介绍。

  什么是手术同意书

  手术同意书是病人病危时医院同家属签订的一份协议。手术同意书在不同的医院使用的名称不一样,有手术告知书、手术协议书、手术知情同意书、手术自愿书,术前谈话记录等等,但其内容、性质和作用是一致的。2002年8月卫生部发布的《病历书写规范》将名称确定为手术同意书。

  为什么要签手术同意书

  签手术同意书的意义一是从程序上表明手术合法。二是表明患者对手术的应有损害及可能的风险已经知晓。

  签手术同意书法律上是一种授权

  手术同意书实际上是一种授权行为。手术在治疗疾病的同时,也会给患者的身体造成一定的损害,不同程度地破坏患者组织器官的完整性和功能,有时还可能会危及患者的生命,此即手术的风险性。如果医生未经患者同意而为其进行手术,就有可能会因侵害了患者的身体健康权而受到患者的指控,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甚至是刑事责任,当然特殊情况除外。

  因此,从法律的角度分析,患者签署手术同意书实际上是一种授权行为,即患者允许医生在其身体上开刀以治疗疾病,使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实施的具有一定破坏性的手术行为合法化。为此,《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33条明确规定,医疗机构施行手术、特殊检查或者特殊治疗时,必须征得患者同意。

  手术同意书不具有免责效力。在临床工作中,一些医务人员在手术同意书中向患者特别提示了这种风险的存在,同时要求患者自己承担这种可能出现的风险。例如,有的手术同意书中载有“如出现以上问题,医院概不负责”或“医院不承担任何责任”等免责条款。

  按我国《合同法》第53条规定,合同中有关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免责条款无效。因此,上述手术同意书中“医院概不负责”或“医院不承担任何责任”部分因违反了法律禁止性规定而归于无效。如果医务人员在为患者手术过程中存在医疗过错并造成了患者人身损害的后果,那么医疗机构仍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手术同意书不具有免除因医务人员医疗过错而给患者造成损害后果应承担的民事责任的法律效力。

  什么情况下才能算患者已经知情同意?

  医疗活动有两个显著的特点,一是手术活动的侵害性,二是医患之间的信息不对称性。这决定了患者必须要有手术知情权。这也是行政法规的强行性规定,医院必须及时、全面、准确、详细地向患者告知医疗的风险,患者有选择的权利。

  我国《民法通则》、《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对此都有明确的规定。作为医院来说,告知义务通常应当是一种充分告知义务,包括患者赖以作出医疗决策的所有信息。

  具体来说,可以通过四项标准进行衡量,即全面、通俗、精确、真实地告知。医院至少应当将教科书中所列举的常见并发症告知患者。不常见的并发症应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后果严重,同样应该告知;而告知应该通俗易懂,因为其目的是为了让患者知情,如果都是专业术语,患者无法理解,也就没有达到告知的目的;此外,医院的告知应当严谨、完整,不能有歧义,要将不良后果产生的原因和后果均告知患者。最后,医院向患者传达的信息既不能夸大疗效,也不能隐瞒不良后果。

  【相关法条】《侵权责任法》

  第五十四条: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十五条: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书面同意;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书面同意。

  医务人员未尽到前款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十六条:因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不能取得患者或者其近亲属意见的,经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负责人批准,可以立即实施相应的医疗措施。

  (责任编辑:六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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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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