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剩余是什么意思
导读:
消费者剩余这个名词在需求理论中非常重要,对解释行为大有用场。例如各种会员费,各种入场费等额外费用。实际上都是在更多榨取你的剩余价值。那么消费者剩余是什么意思?消费者剩余和生产者剩余的区别是怎样的?针对这几个问题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消费者剩余是什么意思
消费者剩余是指消费者消费一定数量的某种商品愿意支付的最高价格与这些商品的实际市场价格之间的差额。马歇尔从边际效用价值论演绎出消费者剩余的概念。范里安提出了关于消费者剩余的几种计算方法。消费者剩余是衡量消费者福利的重要指标,被广泛地作为一种分析工具来应用。产业的社会福利等于消费者剩余加上生产者剩余之和,或者等于总消费效用与生产成本之差。1977年a.k.迪克西特和斯蒂格利茨将内在规模经济引进一般均衡模型,推出了市场考虑最适度边际利润而社会考虑消费者剩余的结论。一般认为,消费者剩余达到最大的条件是边际效用等于边际支出。
二、消费者剩余和生产者剩余的区别
1、消费者剩余是指消费者愿意为其所购买的商品支付的最高金额(即支付意愿或心理价位)与按市场价格为其所购商品实际支付的金额之差。比如,你原打算最多花6 000元去购买一部苹果手机(也即你对一部苹果手机的支付意愿是6 000元,或者说你的心理价位是6 000元),但是按照市场价格,用5 888元就购买了一部苹果手机,这意味着你节省了 112元,这节省下来的112 元就是你购买一部苹果手机的消费者剩余,也是你从这次购买行为中获得的一种剩余满足
2、生产者剩余是指生产者按照产品的市场价格生产或销售一定数量的商品所实际得到的收入与生产者生产或销售这些商品所要求得到的最低收入之差。比如,假定你是窗帘的生产者,现有一个客户向你订购一幅窗帘,你生产这幅窗帘的成本是1 000元,所以你要求从这幅窗帘中所得到的最低收入不能少于 1 000元,否则你就不会生产。你的客户按市场价为这幅窗帘向你支付了 1 200元,这意味着你从这幅窗帘中赚200。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介绍的关于“消费者剩余是什么意思”等相关法律知识。由上可知,消费者剩余是指消费者消费一定数量的某种商品愿意支付的最高价格与这些商品的实际市场价格之间的差额。如果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责任编辑:楚雨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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