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啤酒瓶炸伤消费者消协调解获得赔偿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5-04 20:37:09 人浏览

导读:

■本报记者朱海通讯员徐坚11月10日,一起历时1年零4个月的啤酒瓶爆炸伤人案件,最终在江西省宜黄县消费者协会的调解下得到妥善解决,消费者孙某一次性获得5.2万元赔偿。投诉2004年7月30日中午,宜黄县二都镇农妇孙某将几天前购买的啤酒拿出来招待
■本报记者 朱海 通讯员 徐坚
11月10日,一起历时1年零4个月的啤酒瓶爆炸伤人案件,最终在江西省宜黄县消费者协会的调解下得到妥善解决,消费者孙某一次性获得5.2万元赔偿。
投诉 2004年7月30日中午,宜黄县二都镇农妇孙某将几天前购买的啤酒拿出来招待客人,在开启啤酒时,啤酒瓶突然发生爆炸,爆裂的酒瓶炸伤了孙某的左手腕。在二都镇中心卫生院、宜黄县医院进行简单的医治后,孙某因伤情严重需转院到省级医院,然而其家境贫困,无力支付高额的医疗费。2004年12月30日,孙某投诉到宜黄县消协,请求啤酒生产厂家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等。
结果 受理这一投诉后,宜黄县消协立即展开了大量的调查取证工作,证实确系酒瓶自爆伤人。在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情况下,宜黄县消协又联系厂家,为孙某争取到7000元医疗费以供继续治疗。在孙某伤情稳定后,消协又委托抚州市玉名法医司法鉴定所对孙某的伤情进行了鉴定,鉴定结果为6级伤残。经过耐心、细致地调解,厂家最终同意一次性赔偿孙某医疗费、误工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抚慰金等共计人民币5.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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