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2013消费维权十大典型案例
导读:
核心内容:江西2013消费维权十大典型案例。在消费维权案例中消费者遇到热水器没装排烟道致死,销售员误导购房,掉进电视购物陷阱,买除草剂不除草,暖手宝爆裂烧伤儿童,开发商延期交房,顾客在酒店洗澡摔伤等,消协如何解决消费纠纷。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一一介绍。
2013年度江西消费维权十大典型案例
热水器没装排烟道致人死赔偿20万元
【案情】2013年5月,南城县的刘某母子两人,在一出租屋使用燃气热水器洗澡后双双身亡。后经司法鉴定,死因是一氧化碳中毒。随后,死者亲属向南城县消费者协会投诉。南城县消协调查发现,热水器经销商派出的安装工人在给消费者提供免费安装服务时,严重违反安装原则,没有按要求安装排烟管道,从而留下安全隐患。这是造成刘某母子俩中毒死亡的重要原因,经营者对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构成侵害。
【调解结果】经多次调解,热水器生产厂商及南城县销售商最终承担了相关责任,一次性给予消费者丧葬费、误工费、交通费、通讯费、精神抚慰金等共计人民币26万元。
销售员误导购房消协调解退63.9万元
【案情】2013年3月,南昌市的刘某向某房地产开发商订购了一套面积为145平方米的商品房。订购时,刘某向销售员详细说明了家中的房产情况。销售员仍然肯定地告诉他,属于首套购房政策范围,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刘某遂交纳了首付款63.9万元,余款准备申请公积金贷款。4月22日,销售员突然通知刘某,称其不能办理公积金贷款,只能申请商业贷款。对于突然多出来的15万元利息,刘某难以承受,要求开发商退钱,但对方不肯,遂向南昌市消协投诉。
【调解结果】南昌市消协调查后发现,消费者反映的情况属实。开发商销售人员在销售商品房时涉嫌用欺骗的形式误导和引诱消费者进行购房。经协调,开发商将63.9万元退给了刘某。
近9万元买的玉器不值两地消协依法维权
【案情】2012年11月,萍乡市消费者罗先生的父母跟随旅行团到云南昆明旅游。在当地导游的哄骗下,老人在昆明某珠宝店购买了价值88000元的所谓“传家宝”级翡翠玉器。回家后,通过查询比对,才发现所购买的翡翠玉器价不符实,售价足足比市场价高出十几倍。罗先生遂向萍乡市消协投诉。
【调解结果】消协人员详细了解事情后,及时与云南省工商局、消协等相关部门联系,发函请求协助处理。在当地工商、消协的帮助下,历时6个月,昆明某珠宝公司最终同意退回83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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掉进电视购物陷阱消协调解退货款
【案情】2013年7月5日,消费者杨女士向萍乡市消协投诉,称其于当年4月的一天看到了一则名为“七日收腹汤”的保健品电视购物广告,被广告中“邮政快递货到付款、所售产品绝对有效”等承诺打动,就此陷入对方一步步设计的连环消费欺诈陷阱,先后支付广州某贸易公司购物款近27849元。但买回的产品使用后,均没有效果。杨女士的家人遂向消协投诉。
【调解结果】消协人员联系当地邮政速递物流公司后,得知该电视购物经营者的营销模式是通过邮政速递公司代收货款方式来实现的。通过萍乡市消协的努力,在当地邮政速递物流公司的积极配合下,广州某贸易公司最终同意退回消费者全部购物款27849元。
买来除草剂不除草退了货款还要补偿
【案情】2013年6月8日和7月8日,消费者张某先后两次在九江市浔阳区蔬菜批发大市场某农资批发部购买稻田除草剂,共计花费10800元。买回除草剂后,张某按说明在稻田使用,但除草效果都不好,且影响到稻谷生长。张某怀疑该除草剂存在质量问题,多次与商家协商赔偿未果,遂于7月25日向浔阳区消协白水湖分会投诉。
【调解结果】受理投诉后,消协人员实地进行了查看,证实情况属实。通过与商家和生产厂家多次联系沟通,经销商和生产厂家最终同意退还消费者购货款10800元,并赔偿消费者购买化肥、施肥和排水等误工费35000元。
暖手宝爆裂烧伤儿童赔偿消费者2.2万元
【案情】2012年11月,万年县消费者黄某在某日用百货店购买了一只暖手宝。2013年2月12日晚,因天气寒冷,黄某把暖手宝拿出来充电后,放在11岁的儿子被子里使用。可使用不到30分钟,暖手宝就突然发生爆裂,滚烫的热水瞬间溢出,其儿子被严重烫伤。后经医院诊断,确诊为深二度烧伤,先后两次手术。在孩子接受治疗期间,黄某多次找到日用百货店的宋老板要求赔偿。可宋老板却说暖手宝是从县城一商行批购的。黄某遂和宋老板一起找到商行的毛老板,可毛老板说暖手宝是从广丰一家公司购进的。毛老板打电话给广丰的余老板,可余老板又说暖手宝是浙江慈溪一公司生产的……就这样,责任踢来踢去。2013年3月15日,黄某向万年县消协投诉。
【调解结果】万年消协受理投诉后,立即找到以上各经销商,坐在一起进行耐心的调解,并最后达成协议:即广丰经销商赔偿12000元、商行毛老板和日用百货店宋老板各赔偿5000元,合计2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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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延期交房赔偿每户违约金三千
【案情】2013年8月1日,十几名消费者一起来到于都县消协投诉,称他们在于都县某房地产公司购买的商品房本应在当年4月30日交房。可直至7月29日,开发商才通知收房,且只字不提赔偿消费者损失。经调查,消协人员发现情况属实。
【调解结果】消协人员及时约见开发商,指出其未按照合同约定交房,理应支付违约金。经调解,最终开发商同意向每名购房者支付违约金3000元,133名消费者共计获得赔偿39.9万元。
顾客酒店洗澡摔伤经营者按责赔偿
【案情】2012年12月10日,谢先生与同事入住赣县某酒店。当日23时,谢先生在酒店客房卫生间洗浴时,不慎摔伤手,后被诊断为手腕骨折,初始治疗费用就达6000余元。然而,酒店方只同意赔偿5000元,双方就后续治疗等问题发生纠纷。2013年1月10日,谢先生向赣县消协投诉。消协人员核实后,发现酒店卫生间地面湿滑,又无任何防范措施,致使消费者洗澡时摔伤,设施管理存在重大疏漏。
【调解结果】经多次调解,酒店方最终同意一次性支付后续治疗及交通、护理、营养等费用5800元,谢先生前期已花销的治疗费6000余元也由酒店承担。
浇筑水泥竟无法凝固经销商赔了8.2万元
【案情】2013年10月15日,消费者江女士在湖口县某水泥经销店购买了11吨水泥,总价款4620元。10月16日,她将购买的水泥用于浇筑新建房屋的二楼楼面,但楼面浇筑完工9天后水泥仍未凝固。怀疑水泥质量有问题,她与销售商进行了沟通,并将水泥取样送九江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检测。经检测,水泥“强度不符合GB175-2007标准的要求”。江女士多次与经销商协商赔偿未果,遂于12月7日投诉至湖口县消协。
【调解结果】受理投诉后,湖口县消协多次与生产厂家、经销商沟通调解,双方最终达成协议:经销商一次性赔偿江女士经济损失共计82000元。
变速箱屡修不好免费更换新总成
【案情】2013年5月28日,抚州市消费者谢先生向南昌市消协投诉,反映其于2011年10月29日在江西某汽车销售服务公司买了一辆汽车。行驶过程中,变速箱常常出现漏油情况,先后在4S店维修过5次,都没有解决问题,遂要求更换新变速箱总成,但多次与经销售协商未果。
【调解结果】南昌市消协接到投诉后,立即联系经销商,证实消费者反映的情况属实。经多次调解,依据汽车“三包”规定达成协议:销售商联系厂家免费为消费者更换发动机总成,挽回经济损失1.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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