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最新消费者权利案例
导读:
消费者权利即消费公民在向经营者购买商品进行消费时,具有的法律规定的权利,也是经营者的义务,在权利允许范围之内,我们可以对消费商品进行合理的处置,和主张权利,经营者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之规定违法买卖,侵害消费者权益,下面我们就来看看2018年最新消费者权利案例。
一、消费者权利案例案情简介
XXXX年X月XX日,李女士通过淘宝网购买了一个电视柜,售价260元。快递公司将货送到后,李女士见包装完好,便进行了签收。之后,李女士打开包装后发现电视柜内部木结构已完全散落,无法正常使用。李女士向淘宝网反映该商品有严重的质量问题,要求退货。淘宝网按李女士无理由退货处理,答复称由李女士出运费方可退货。李女士对此回复并不满意,随即进行二次投诉。但三天后,淘宝网回复让李女士担负一半运费,否则不予退货。李女士对于淘宝网的两次回复均不认可,向消费者协会进行投诉。
二、消费者权利案例处理过程及结果
经调查,淘宝网确认李女士反映的情况属实,并承诺由专人进行处理。最终,淘宝网退还李女士240元,电视柜不再寄回,由李女士自行维修使用,消费者表示满意。
三、消费者权利案例评析
1、本案中,李女士所购买的商品寄到后就已经损坏,属于商品质量问题,商家应免费为李女士进行退换货。而淘宝网按李女士无理由退货,要求李女士承担退货的邮寄费用,淘宝网适用法律错误。
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依照前款规定进行退货、更换、修理的,经营者应当承担运输等必要费用。”淘宝网应承担相应责任。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整理的关于2018年最新消费者权利案例全部内容,近年网络购物平台已经影响我们千家万户了,公民一半以上的消费行为是在网络上完成,所以小编就列举了一个网络消费者权利案例供大家参考。
(责任编辑:陈墨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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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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