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 消费维权知识 > 消费维权知识 > 最新消费维权案例

最新消费维权案例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8-12 10:37:56 人浏览

导读:

消费者维权的问题一直引人关注,因为它关乎着我们每个人的利益。近来经常发生消费者维权的案例,很多消费者的权益因为各种原因受到损害。那么消费者权益的保护方法是怎样的?接下来法律快车的小编为大家整理了有关“最新消费维权案例”的内容,希望接下来的内容对您有所帮助。

  消费者维权的问题一直引人关注,因为它关乎着我们每个人的利益。近来经常发生消费者维权的案例,很多消费者的权益因为各种原因受到损害。那么消费者权益的保护方法是怎样的?接下来法律快车的小编为大家整理了有关“最新消费维权案例”的内容,希望接下来的内容对您有所帮助。

  一、消费者维权案例详情

  王某与长治市A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于2016年8月3日签订了一份上海-某经销商二手车出售协议。协议约定长治市A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将车架号为LSVDMXXXXXXXXXXXX的二手某帕萨特轿车(登记车主为案外人张某,车牌号为晋DXXXXX)以53500元的价格销售给王某,双方依约各自履行了车款支付及车辆交付的义务。2016年8月10日,经长治市A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安排,王某与该车辆登记车主办理了车辆所有权转移手续,车辆牌照号变更为晋DXXXXX,2016年8月至10月。2016年9月9日,王某到长治市A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处更换该车辆前挡风雨刮片时,发现长治市A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电脑记录显示该车辆2012年8月8日的里程数已达到157890公里。王某得知此情况后多次向长治市A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提出主张,要求其退车赔款,但长治市A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拒不承担赔偿责任。

  【调查与处理】

  2016年9月29日,王某将长治市A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诉讼至长治市郊区人民法院,请求法院:一,确认长治市A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存在欺诈行为;二,撤销原长治市A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之间签订的上海-某经销商二手车出售协议;三,责令长治市A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返还购车款53500元、保养费和维修费等各项费用3000元;四,责令长治市A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赔偿损失160500元;五,诉讼费用及相关一切费用由长治市A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承担。2017年5月18日郊区法院依法作出判决:一,撤销王某与长治市A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于2015年8月3日签订的《上海-某经销商二手车出售协议》;二、长治市A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王某购车款53500元;三、长治市A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付王某60000元;四,王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将车架号为LSVDMXXXXXXXXXXXX的某帕萨特轿车返还给长治市A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后长治市A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对一审判决不服,向长治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长治市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驳回长治市A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的上诉请求,维持一审判决。

  【法律分析】

  律师观点:

  第一,本案最关键的是长治市A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的行为是否构成消费欺诈。

  首先,王某购买二手车辆的行为是属于消费行为。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条的规定,“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权益受本法保护;本法未作规定的,受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保护”.王某是基于自己的生活需要购买的车辆,属于消费行为,权益应受《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保护。

  其次,长治市A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的行为构成欺诈。长治市A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在明知或者应当知道真实里程数的情况下仍然故意隐瞒里程数并告知王某虚假的里程数,甚至极有可能是长治市A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故意修改,此行为为欺诈。另,在本案庭审过程中,涉及到的车辆来源是否合法、长治市A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是否有销售权、长治市A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的委托人是否有处分权、实际车主身份隐瞒、未能进行的鉴定评估等都足以证明长治市A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在销售时的宣传和陈述虚假。以上各项事实均是足以影响王某是否购买此车辆,并且都为影响消费的重要信息,但长治市A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都选择了隐瞒并虚假告知,已构成欺诈。

  二、消费者权益的保护方法

  消费者首先要增强自我保护的法律意识。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不要忍气吞声,要理直气壮地通过合法途径去维权。这是一个前提条件,做不到这一点就谈不上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与经营者协商和解阶段。当发生争议时,消费者首要的是心平气和地同经营者(生产者、销售者、提供服务者)摆事实、讲道理,力争协商和解,完美解决问题。

  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阶段。如果协商不成,可以请求消费者协会出面调解。法律规定消费者的职能之一就是受理消费者的投诉,并对投诉事项进行调查、调解。

  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阶段。在调解、和解都无济于事的情况下,消费者还可以动用国家机关的力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这里最主要的机关就是工商局。

  仲裁机构仲裁阶段。这里需要说明的是,这一程序要以消费者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为前提。有这样的协议,消费者就可以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提起诉讼阶段。这一阶段并不以上述2、3、4阶段为前提。也就是说,发生侵权争议时,消费者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是最终程序,也是最有效的。

  以上就是小编整理的关于最新消费维权案例的有关内容,从上面的内容我们可以知道消费者维权的途径有很多协商、调解、诉讼、投诉等。值得注意的是在诉讼的时候一定要保留好相关证据,及时诉讼。如果您对上述内容还有疑问,可在线向律师免费咨询,希望以上内容对您有所帮助。

  责任编辑:小易

引用法条

拓展阅读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点赞
收藏
分享至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