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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十一网购纠纷如何取证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7-29 04:40:30 人浏览

导读:

又一年双十一即将到来,网购过后遭遇商品质量问题,或者物流问题等网购纠纷,该怎么取证?在取证的时候,我们可以保留账户注册和订单信息,截屏办公证,也可以直接起诉,这样能尽快进入鉴定程序,下面由法律...

  又一年双十一即将到来,网购过后遭遇商品质量问题,或者物流问题等网购纠纷,该怎么取证?在取证的时候,我们可以保留账户注册和订单信息,截屏办公证,也可以直接起诉,这样能尽快进入鉴定程序,下面由法律快车小编在本文整理介绍相关内容。

  保留账户注册和订单信息截屏办公证

  网购中,经常出现网名匿名购买、下订单和实际收货人不一致的情况。而其实,网络订单是证明双方买卖合同关系成立的重要证据。消费者应妥善留存网络账户注册信息、个人订单信息,及时截屏保存,必要时应办理公证。

  网购中网页截图等电子证据占据重要地位,要求网店开具的发票应当实名,商家发货的快递单,也应当谨慎保存。另外,商家网店的某些广告标语涉及虚假宣传的,消费者也应及时截屏留证,必要时需要办理公证。

  可直接起诉尽快进入鉴定程序

  在众多涉及产品成分含量、质量好坏、真伪的维权案件中,权威机关的鉴定结果是案件审理的重要依据,直接决定着胜败。多数消费者在起诉前单方将产品送检,但在庭审中,商家对单方送检的检测报告往往不认可,要求启动二次鉴定程序。

  由于产品需商家确认,检测机构需商家认可,所以消费者发现产品质量有问题后,可直接到法院起诉,尽快进入鉴定程序。单方送检浪费资源,带来讼累,只会事倍功半。

  根据举证责任留存保管相关证据

  在网购维权案中,消费者应当举证证明买卖合同关系的成立、产品存在质量问题或者商家存在欺诈行为。比如此案,消费者应尽可能提供录像、照片等能证明在超市购物附赠品的相关证据,以及当时或事后和商家、促销人员沟通交涉的录音等证据。

  当商家否认买卖合同关系、产品质量问题或者欺诈行为,举证责任随之转换,商家也应提供证据。因此,消费者在迈出维权的脚步之前,应根据举证责任充分留存、保管、调查相应证据。

  法官提醒

  在网购比例大幅增长的现实情况下,消费者应增强自身举证意识,提高取证和留存证据的能力。购物中,消费者应要求商家开具正规发票,以证明存在买卖合同关系。即便是网络购物,也应要求开具发票,并妥善保管。适当时,消费者还应提供其他证明购物发生的证据,或购物过程的录音、照片及快递送货单据等。

  对于商家的店铺宣传或网络标语,应谨慎及时截图收集证据。发现商品存在质量问题,单方送检会浪费时间和资源,应及时向工商部门举报或诉至法院。

  (整自北京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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