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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购促销新规给消费者的权利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7-21 12:36:36 人浏览

导读:

2015年10月1日,针对电商大促盛典,国家工商总局出台网购促销新规,进一步保障了网购一族的合法权益。网购促销新规赋予消费者哪些权利?比如电商大促期间,预售商品也是支持7天无理由退货的;为了吸引买家的...

  2015年10月1日,针对电商大促盛典,国家工商总局出台网购促销新规,进一步保障了网购一族的合法权益。网购促销新规赋予消费者哪些权利?比如电商大促期间,预售商品也是支持7天无理由退货的;为了吸引买家的赠品,也享受三包质保政策等,下面就由法律快车小编在本文详细介绍。

  电商大促预售商品7天无理由退货

  《网络商品和服务集中促销活动管理暂行规定》第九条明确规定:网络集中促销组织者不得采用格式条款设置订金不退、预售商品不适用七日无理由退货、自行解释商品完好、增加限退条件等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意味着,电商大促期间,预售商品也可7天无理由退货。

  赠品也享三包待遇

  去年“双十一”促销很多商家的宣传中出现了促销商品处于“预售”阶段的提示,且明确标示称,此类商品不能享受“7日无理由退货”待遇。还有商家设置预付订金不退的规定。有消费者在某化妆品旗舰店中选择一款护肤品,并提前支付30元订金,可后来店家又反悔包邮承诺,消费者若是想要退订商品,订金却不予退还。

  类似规定将很可能面临违规风险。《暂行规定》明确提出,网络集中促销组织者不得采用格式条款设置订金不退、预售商品不适用7日无理由退货、增加限退条件等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

  电商大促期间格式条款使用受限

  《网络商品和服务集中促销活动管理暂行规定》第九条明确规定:网络集中促销组织者不得采用格式条款设置订金不退、预售商品不适用七日无理由退货、自行解释商品完好、增加限退条件等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

  预售商品订金可退

  新规第九条规定:网络集中促销组织者不得采用格式条款设置订金不退、预售商品不适用七日无理由退货、自行解释商品完好、增加限退条件等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

  违反这条规定的,将依照《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对电商平台进行查处。视其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警告,处以违法所得额三倍以下,但最高不超过三万元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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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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