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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购促销新规 赠品也要质保三包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7-21 12:28:09 人浏览

导读:

2015年10月1日将实行网购促销新规,新规要求赠品也要求质保三包,网钩一族的权益更加受到法律保护了。网购促销新规第16条第2款规定,网络集中促销中附赠的商品,应当依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产品质量法...

  2015年10月1日将实行网购促销新规,新规要求赠品也要求质保三包,网钩一族的权益更加受到法律保护了。网购促销新规第16条第2款规定,网络集中促销中附赠的商品,应当依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产品质量法》的规定提供“三包”服务,下面就由法律快车小编在本文详细介绍。

  法律依据

  《网络商品和服务集中促销活动管理暂行规定》

  第十六条网络集中促销经营者在促销活动中销售、附赠的商品应当符合《产品质量法》的规定,不得销售、附赠国家明令禁止销售的商品,不得因促销降低商品质量。

  网络集中促销中附赠的商品,应当依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产品质量法》的规定提供“三包”服务。

  新规规定对第三方交易平台在集中促销中的义务进行了明确。如第三方平台应该对卖家的经营主体身份进行审查和登记,并应该记录、保存促销活动期间卖家在平台上发布的商品和服务信息内容、时间;应对卖家的促销活动进行检查监控,发现有违法违规行为的,应及时采取措施制止;应当事先显著公示集中促销的期限、方式和规则等信息,且不得虚构成交量或用户评价等。

  质保三包知识

  (一)三包政策介绍

  三包政策是零售商业企业对所售商品实行“包修、包换、包退”的简称。指商品进入消费领域后,卖方对买方所购物品负责而采取的在一定限期内的一种信用保证办法。对不是因用户使用、保管不当,而属于产品质量问题而发生的故障提供该项服务。

  (二)三包责任

  消费者购买的产品出现以下情况,有权要求经销者承担三包责任。

  1、不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事先没有说明的;

  2、不符合明示采用的产品标准要求;

  3、不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

  4、产品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等法定部门检验不合格;

  5、产品修理两次仍不能正常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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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三包规定的义务

  1、销售者应履行的义务

  (1)不能保证实施三包规定的,不得销售目录所列产品;

  (2)保持销售产品的质量;

  (3)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不符合法定标识要求的,一律不准销售;

  (4)产品出售时,应当开箱检验,正确调试,介绍使用维护事项、三包方式及修理单位,提供有效发票和三包凭证;

  (5)妥善处理消费者的查询、投诉,并提供服务。

  2、修理者应履行的义务

  (1)承担修理服务业务;

  (2)维护销售者、生产者的信誉,不得使用与产品技术要求不符的元器件和零配件。认真记录故障及修理后产品质量状况,保证修理后的产品能够正常使用30日以上;

  (3)保证修理费用和修理配件全部用于修理。接受销售者、生产者的监督和检查;

  (4)承担因自身修理失误造成的责任和损失;

  (5)接受消费者有关产品修理质量的查询。

  3、生产者应履行的义务

  (1)明确三包方式。生产者自行设置或者指定修理单位的,必须随产品向消费者提供三包凭证、修理单位的名单、地址、联系电话等;

  (2)向负责修理的销售者、修理者提供修理技术资料、合格的修理配件,负责培训,提供修理费用。保证在产品停产后5年内继续提供符合技术要求的零配件;

  (3)妥善处理消费者直接或者间接的查询,并提供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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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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