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一旦签订购房者反悔中介费也得照交
导读:
由于签订购房合同后又觉得房子不太满意,济南的刘女士与房主解除合同后,想要回4500元中介费却遇到了麻烦。济南市房管局工作人员解释说,根据有关规定,购房合同一旦签订,中介公司就有权收取中介费,合同若解除,由违约方承担中介费用。
刘女士告诉记者,8月12日左右,她通过济南某房地产中介公司的推荐,到工业北路上看了一套房子,看后当时觉得挺满意的。最初中介的标价是24万元,经过协商,双方口头达成了22.5万元的成交价。为了能把这套房子先定下来,8月13日晚上,刘女士通过中介公司交纳了1万元的意向金,并签订了意向金协议书。
8月14日上午,在中介公司里,刘女士、房主和中介公司签订了购房合同,约定刘女士须于8月30日前支付首付8万元房款。然而,大约两天后,刘女士还没来得及筹好8万元首付,房主又提出必须一次性付清全款。刘女士说,一次性付清20多万元的房款,她无能为力。为了促成交易的成功,中介公司承诺,将帮助刘女士免费垫付首付以外的其余房款。
然而,刘女士说,签订合同后筹集首付款的这段时间里,她的家人去看了房子后觉得不太满意,因此决定放弃购买这套房子。“房主要求一次性付清全款,我无力做到,且不太想买这套房子了,合同解除不是顺理成章的事情吗?”刘女士认为。
8月28日,与房主达成了口头解除合同协议后,刘女士来到中介公司,要求其返还事先交纳的1万元钱,但是,中介公司要求她必须先交纳4500元的中介费。最终,4500元中介费从1万元中扣除,刘女士只得到返还的5500元钱。
“我还没办理房屋过户手续,现在合同也与房主解除了,为什么还要交中介费呢?”刘女士觉得自己这4500元钱花得实在是有点冤。
8月31日,记者就此事咨询了济南市房管局产权市场处的有关负责人。他表示,根据《济南市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中的相关规定:买卖成交,房地产中介公司收取代理费。“买卖成交”的含义是房屋买卖合同的签订,而不是房屋过户手续的完成。买卖合同一经签订,中介公司就有权收取中介费用。
因此,提醒通过中介公司买房的购房者,签订买卖合同时,一定要考虑清楚、拿好主意,以免受到不必要的损失。
(摘自:齐鲁晚报)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商品房买卖合同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尚未建成或者已经竣工的房屋向社会销售,转移房屋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那么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有哪些要求呢?下面就
核心内容:叶涛想买房子,到中介公司挑选了一套二手小区房,签订了合同。该合同约定了中介费和违约责任。叶涛写欠条明确中介费在完成贷款后支付,叶涛违反合同。法院判叶涛
由于签订购房合同后又觉得房子不太满意,济南的刘女士与房主解除合同后,想要回4500元中介费却遇到了麻烦。济南市房管局工作人员解释说,根据有关规定,购房合同一旦签
商品房买卖合同是保护购房者权益的重要法律凭证。商品房买卖合同,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尚未建成或者已经竣工的房屋向社会销售,转移房屋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
施工质量检查的一般内容包括:1、材料质量的检查;2、资料完善程度方面的检查;3、工程实体质量的检查;4、工序交接的检查;5、成品工程保护的检查。
没有明码标价受处理。经营者违反明码标价规定不标明价格的、不按照规定的内容和方式明码标价的、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者收取未标明的费用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
有权查修理厂的部门是:交通运输管理处、消费者协会、工商局、质量监督局、安监局、消防部门等。交通运输管理处定期对各个修理厂进行检查以及考核,同时各级人民政府组织、
施工质量过程控制包含的内容有:方法的控制、施工机械设备选用的质量控制、环境因素的控制。施工单位应当根据工程特点和具体条件,对影响质量的环境因素采取有效的措施严加
购买到假货后假一赔十是受到法律支持的。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
当事人在购买了三无产品之后,应当根据其具有以下行为认定商家欺诈:销售国家明令淘汰并停止销售的商品;提供商品或者服务中故意使用不合格的计量器具或者破坏计量器具准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