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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秋将至 食药监局月饼消费提示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7-21 14:37:56 人浏览

导读:

中秋将至,食药监总局抽检月饼结果和消费提示。近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对月饼进行抽检,360批次产品中检出不合格样品14批次,不合格率为3.9%,存在的问题包括超标使用防腐剂、菌落总数超标、铝残留量...

  中秋将至,食药监总局抽检月饼结果和消费提示。近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对月饼进行抽检,360批次产品中检出不合格样品14批次,不合格率为3.9%,存在的问题包括超标使用防腐剂、菌落总数超标、铝残留量超标等。

  14批次不合格月饼及不合格项目分别是:

  北京莲香苑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白莲蛋黄月饼脱氢乙酸和防腐剂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比例之和超标;吉林市纳斯福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提浆玫瑰白糖月饼酸价超标;长春中之杰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月饼(黑芝麻果仁)、上海阿根发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苏式百果风味月饼、上海优克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黑芝麻椒盐月饼和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太康食品厂生产的肉松月饼(烘烤类糕点)菌落总数超标;驻马店市喜来顺食品有限公司确山分公司生产的老式五仁月饼(广式果仁类)、开封市顺河区白记荟萃斋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2批次白记老月饼脱氢乙酸超标;山西阳泉晋麦源食品厂生产的晋式香酥黑芝麻月饼(果仁类)和晋式香酥玫瑰月饼(果仁类)铝的残留量(以干基计)超标;山东秋香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秋香家住临沂月饼和秋香天心月圆月饼纳他霉素超标;黄石市兴旺食品厂生产的传统苏月(冰糖)防腐剂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比例之和超标。

  消费安全提示

  1、食药监总局要求各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根据月饼等节令性食品生产经营和消费特点,加大月饼等中秋节令性食品监督检查和抽检监测工作力度,对发现的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药品的月饼等食品要严格依法、及时进行召回和处置。

  2、月饼生产经营者要严格依照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标准从事月饼生产经营活动。

  3、禁止生产企业在月饼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药品和“可用于保健食品的物品名单”中的物品、超范围和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

  4、禁止经营者销售无厂名、无厂址、无保质期和来源不明的月饼,禁止以裸装、散装和篡改保质期等方式经营超过保质期的月饼,禁止对月饼进行夸大宣传、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

  食药监总局提醒广大消费者,尽量在大中型超市、食品商店等正规食品销售场所购买月饼,避免购买腐败变质、颜色或味道异常、超过保质期、无保质期或来源不明的月饼。购买后要按月饼的标签标注贮存条件进行保存,并注意适量食用。

  (原标题:食药监总局发布月饼抽检结果及消费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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