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奶粉配方注册制10月起实施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7-21 11:24:01 人浏览

导读:

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10月1日将正式实施,同时《婴幼儿配方乳粉配方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正式公开征求意见。其中,对配方实行注册管理制、进口原料需标产地等成为亮点。下面就由法律快车小编在...

  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10月1日将正式实施,同时《婴幼儿配方乳粉配方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正式公开征求意见。其中,对配方实行注册管理制、进口原料需标产地等成为亮点。下面就由法律快车小编在本文详细介绍。

  注册制:一个配方对应一个产品

  此次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将婴幼儿奶粉的配方从备案制改为注册制。所谓注册制,即要对奶粉的配方进行注册,这意味着我国对婴幼儿奶粉的管理上升到药品的级别。要求生产婴幼儿配方奶粉的企业必须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申请配方注册,且同一企业注册的一个产品配方只能生产一种产品,不得用同一配方生产不同品牌的婴幼儿配方奶粉,不得限定区域销售,不得为销售商专门定制生产。

  此次《意见稿》对企业的配方注册给出了两个方案:一是同一企业申请注册的同年龄段产品配方之间应当具有明显差异,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的可选择性成分应当相差6种以上,并有科学依据证实。二是同一企业申请注册的同年龄段产品配方之间应当具有明显差异,并有科学依据证实,每个企业不得超过5个系列15种产品配方。这意味着征求意见稿一旦通过并实施,以前部分乳企经常玩的伎俩,比如再实施以配方升级为噱头进行涨价的“潜规则”就难上加难。

  奶源地:进口原料需标来自哪里

  与此同时,征求意见稿也对乳粉企业的宣传提出了要求。让消费者摸不到头脑的“进口奶源”“源自国外牧场”等概念和“添加益智成分”“增强抵抗力”等说法,都有望不再出现。

  征求意见稿中规定:对婴幼儿配方乳粉配料表中的食用植物油,应当将其品种名称在括号内按加入量的递减顺序标注。婴幼儿配方乳粉使用转基因原辅料的,应当按照规定标示。标注使用进口乳粉、基粉等原料的,应当标注原料真实产地。不得标注“进口奶源”“源自国外牧场”等模糊性误导消费者的内容。

  针对此次征求意见稿,记者也询问了多美滋、美赞臣等几家知名乳粉企业,对方也表示企业正在解读新规,并表示会按照国家标准来执行。

  “国内的奶粉种类太多,老百姓都不知道怎么选。似是而非的宣传太多,究竟有没有这个作用,谁也不知道。”云南奶业协会会长毛华明坦言,此次配方注册制实施有利于规范混乱的婴幼儿奶粉市场,激励企业推进产品配方研发,同时还保护了消费者的知情权。

  法律快车知识拓展:

  ■婴幼儿奶粉管理新规四亮点

  ■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管理办法

  (责任编辑:六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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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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