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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旬翁染发过敏月余后终获赔偿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5-03 21:45:37 人浏览

导读:

消费者孙某已年过六旬,原想通过染一头黑发,使自己年轻些、精神点,不料30元染发却为此付出治疗月余“美丽的代价”。张某就是因为染发剂过敏,诱发过敏性皮炎,整个头部都肿胀、起泡、流黄水了,还痒得厉害。2008年12月11日吴兴区消保委来了一位裹着头布的老年消费

消费者孙某已年过六旬,原想通过染一头黑发,使自己年轻些、精神点,不料30元染发却为此付出治疗月余“美丽的代价”。张某就是因为染发剂过敏,诱发过敏性皮炎,整个头部都肿胀、起泡、流黄水了,还痒得厉害。

2008年12月11日吴兴区消保委来了一位裹着头布的老年消费者投诉,称自己于11月21日在湖城某社区理发店染发引发头皮过敏,已经在医院看了二十天了还没有好,现在已无钱治疗,要求消保委帮助维权治疗。消保委工作人员热心接待了消费者,详细询问了染发过程中的相关情况,得知孙某今年已经六十多了,头发已花白了,以前也染过发,偶尔有过皮肤过敏,并无大碍。此次去理发店染发前自己也没有主动告诉过理发师林某自己有过过敏现象,而理发师林某在染发前也未询问孙某染发有否过敏史,也没有做皮肤试验,在染发即将结束时,孙某对林某说起以前自己染发时在耳朵边上出现小红斑点,当时林某也没有注意到此话的严重性。第二天,孙某开始头部出现红斑、疼痛和骚痒症状,起先到附近私人诊所就诊,一星期后发现效果不好,反而越来越严重了,甚至出现了起水泡、流黄水症状,于是赶紧去市第一院治疗,此时已化去医疗费用1500余元,且由于过敏引发了败血症状,带着医院出具的医疗证明来到了吴兴区消保委。消保委工作人员询问得知后,建议消费者抓紧时间住院治疗,于是,孙某于12月15日开始到湖州市中心医院进行了住院治疗,12月24日出院,整过因染发过敏化去医疗费用7500元。此外,消保委工作人员要求经营者提供的染发剂商品合格证明和生产厂家资料。

12月26日双方又来到消保委进行了调解,双方本着互解互谅原则,孙某承认自己没有告知经营者有过敏史的过失,经营者也没有提醒我和给我做皮肤试验,有不可推卸责任,自己虽有医保,但还表示除了医保外的费用由经营者林某承担,林某承认了自己的过失,并说了自己是为社区居民服务,是小本生意,且只收了消费者30元,要求消费者孙某谅解,双方在和谐的调解气氛中达成调解协议,由经营者林某一次性补偿消费者2500元损失。

消保委提醒:皮肤过敏主要是由于染发剂中含有对苯二胺引起的。因此建议消费者染发要有一定的时间间隔,不要频繁染发;在选购染发产品时一定要看清产品成分,慎用含对苯二胺的产品。尤其是有过敏史又想染发的消费者,一定不要使用该类产品。

  此外,消费者在染发前最好先做一次皮肤测试,即将染发剂混合好后涂抹在耳后或前臂内侧三天至一周,如出现异常,可选择其他品牌产品重新试验,仍有过敏就应放弃染发。怀孕和哺乳期妇女、病中及病后恢复期 最好不要染发。

  一旦发现自己染发后出现上述过敏现象,消费者应立即用清水冲洗头皮,并避免饮酒、吃海鲜、牛羊肉、鸡鱼鸭汤等发性食物。另外,可以通过口服维生素C及抗过敏类药物减轻病情,防止病症扩大影响仪容;若症状较为严重,则应及时就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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