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民事调解 > 医疗纠纷调解 > 医疗纠纷调解程序 > 医疗事故调解的两种方式

医疗事故调解的两种方式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5-26 13:23:06 人浏览

导读:

核心内容:医疗事故调解的方式有医患双方自行调解和请求卫生行政部门主持调解,下文将会结合相应额的法规进行详细分析,法律快车小编希望下文内容可以帮助到您。(1)医患双方自行调解双方对医疗事故的...

  核心内容:医疗事故调解的方式有医患双方自行调解和请求卫生行政部门主持调解,下文将会结合相应额的法规进行详细分析,法律快车小编希望下文内容可以帮助到您。

  (1)医患双方自行调解

  双方对医疗事故的赔偿责任达成一致协商意见的,可签定书面的调解协议书。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医疗事故的概况,以及双方协商确认的赔偿金额等内容,并由双方签字确认。

  (2)请求卫生行政部门主持调解

  已确认为医疗事故的,双方当事人可请求卫生行政部门就医疗赔偿问题进行调解。调解时,双方当事人根据自愿、合法的原则,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计算赔偿金。经调解,如达成一致意见的,双方签订调解协议书,双方应按调解书的内容履行义务。如调解不成,后一方反悔的,卫生行政部门不再调解。

  相关法律法规:

  第四十七条 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的,应当制作协议书。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和医疗事故的原因、双方当事人共同认定的医疗事故等级以及协商确定的赔偿数额等,并由双方当事人在协议书上签名。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