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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外调解促和谐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5-11 09:02:22 人浏览

导读:

日前,钦南区人民法院传来喜讯:该院行政审判工作实现开门红:在今年不到40天时间内,对收立的7件行政案件中有5件是法官通过做耐心细致的庭外调解工作,使诉讼当事人庭外达成了和解协议,原告申请撤诉结案率为71.4%;其他两件案件正在审理之中。这是钦南行政

  日前,钦南区人民法院传来喜讯:该院行政审判工作实现“开门红”:在今年不到40天时间内,对收立的7件行政案件中有5件是法官通过做耐心细致的庭外调解工作,使诉讼当事人庭外达成了和解协议,原告申请撤诉结案率为71.4%;其他两件案件正在审理之中。这是钦南行政审判庭充分发挥庭外调解功能,努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结果。

  为了加强行政审判工作,钦南法院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建章立制,狠抓大“调解”为行政审判工作增添活力。一是积极争取党委、人大、政府对行政审判工作的支持。在审判中,及时向区委、区人大或相关部门报告工作,并建立了重大案件报告制度,从而在全区上下形成了支持行政审判的共识,使行政审判呈现出生机勃勃的良好局面。二是念好内部管理的“紧箍咒”。该院坚持用制度管人、管案、管事,制定和执行一系列规章制度,组织行政审判庭法官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以人民群众满意为最高标准,通过办案促进诉讼当事人在不伤感情、互谅互让的基础上解决纷争。与此同时,该院建立和完善“廉政监督卡”,立案时向当事人随同下发廉政监督卡,及时掌握人民群众对审判的意见。

  该院除了法律规定的除外,将庭外调解工作贯穿始终,并妥善处理好矛盾容易激化的案件。与此同时,注重加强与行政机关的沟通,积极开展法制讲座,先后到区直有关行政执法单位及各镇上法制课,传授行政执法有关知识,并采取现场说法的办法巡回办案,允许群众旁听,既化解矛盾,又教育群众。今年2月,行政庭在审判原告诉被告钦南区某局行政处罚一案中。原告因种植林木,不慎毁坏了水利设施,而被告在处理本案中,由于工作方法不当,引起原告的反感,因此,对被告的执法行为拒不配合,故意避开行政处罚机关,使送达行政处罚决定无人签收,双方关系十分紧张。

  接到案件后审判人员进行了认真的审阅,发现原告虽有毁坏水利设施的事实,拒不履行行政处罚确定的义务,但原告对自己的过错有一定的认识,只是因为对行政机关处罚的方式方法不满,存在对抗心理。主办人抓住这点,通过庭外调解先做原告的转化工作,原告认识到不论被告的态度怎样,自己的违法行为必须预先得到纠正;与原告形成共识后根据原告的经济承受能力,再与被告商量,适当减少处罚金额。通过主办人的多方面做工作,双方达成了互谅,原告在达成谅解后的第三天就主动修复了毁坏的水利设施,并交清了罚款。案件的圆满执行使行政机关认识到工作的不足,更感到行政审判的重要。

  据统计,两年多来,钦南区法院在审理的40多起行政案件中,调解结案率达七成以上,调解为行政审判工作增添了新的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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