响水法院诉前调解一起土地承包纠纷
导读:
新华报业网讯 4月20日,响水法院通过诉前调解妥善调解一起涉及90余户村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行政纠纷,得到3方当事人一致好评。村民代表向行该院送来锦旗,赞扬法院“诉前调解促和谐,公正司法扬正义。”
今年3月,响水县老舍乡树圩村村民陈某、刘某作为该村90余户村民代表向响水法院起诉,请求法院撤销响水县人民政府于1998年发给第三人张某的《土地经营权证书》。陈某、刘某等90余户村民认为,第三人张某户口没有在该村入户在册,不享有分配土地的权利,其于1998年获得的6.3亩土地经营权应为该村村民集体所有,《土地经营权证书》应当撤销。村民们同时表示,如果案件处理不当将集体赴京上访。
此案系群体性纠纷,矛盾时间跨度长,对立情绪大,稍有不慎很容易发生突发事件甚至群体性上访事件。了解案件基本情况后,响水法院抓住矛盾尚未激化的有利时机,迅速确定诉前调解的调解方案,一方面,院领导带领承办法官,多次与老舍乡主要领导协调解决方案,结合实际提出多套切实可行的调解方案,得到老舍乡政府的大力支持;另一方面,加强对90余户村民的法制宣传教育,争取村民的理解与信任。经过多次调解,三方终于达成一致意见,矛盾得到妥善化解。 (王骞赵卫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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