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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司法行政机关积极参加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意见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5-08 11:15:03 人浏览

导读:

关于司法行政机关积极参加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意见状态:有效发布日期:1994-08-01生效日期:1994-08-01发布部门:司法部发布文号:一、提高认识,增强工作的自觉性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始终是一个关系党和国家全局的根本性问题。在当前深化改革、扩大
关于司法行政机关积极参加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意见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1994-08-01 生效日期: 1994-08-01 发布部门: 司法部
发布文号:

  一、提高认识,增强工作的自觉性
  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始终是一个关系党和国家全局的根本性问题。在当前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新形势下,保持农村的稳定,促进农业和农村工作的发展,具有极其重大的意义。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农村发生了历史性的变化,农业获得了空前的大发展,农民生活水平得到了显著的提高。农民群众在解决了温饱问题之后,迫切要求有一个安居乐业的社会环境,强烈呼吁尽快解决一些地方治安不好的状况。当前,农村社会治安形势总的是稳定的,但确有一些地方治安问题相当突出,形势严峻,诱发治安问题和引起不安定的因素明显增加,严重影响着农村的改革与发展。治安状况好不好,对农民群众来说不是哪一级组织、哪一个部门的问题,而是党和政府能否真正取信于民的问题。各级司法行政机关特别是领导同志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在新形势下加强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把这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抓紧抓好抓出成效。在解决思想认识问题中,要特别注意解决和克服在少数干警中存在的“与已无关”和“自己是配角,责任不大”的糊涂思想,明确司法行政工作在“打击、预防、教育、管理、改造和建设”等六个方面所担负的重要职能,切实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自觉性,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投入到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工作中去,为保持和发展农村的大好形势作出应有的努力。

  二、积极参加严打斗争和专项斗争,做好收押收容工作,提高改造质量
  在当前严打和专项斗争中,各地要在分析治安形势的基础上,认真预测严打收押收容规模,及时进行监所的改扩建,依法做好收押收容工作。要切实落实各项监管改造措施,大力加强狱内侦查,把危险分子纳入视线,严加监控,坚决把各类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减少狱内发案率、押犯脱逃率,确保监所的安全。要继续强化教育改造工作,针对押犯和劳教人员的特点,做好分类教育和个别教育,落实押犯行为规范,提高依法管理、科学管理和文明管理水平。
  要加快建设现代化文明监狱和劳教所的步伐。各地要根据司法部制定的有关规定和标准,搞好当地的具体规划,确定具体的实施方案。通过创建现代化文明监狱、劳教所活动,进一步提高改造质量,减少和预防重新违法犯罪。

  三、继续推广章丘经验,广泛开展依法治村活动
  山东省章丘依法治村的经验,是新时期加强我国农村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的创举,它对于提高农民的法制观念,加强农村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有着积极的作用。各地要在党委、政府的领导和人大的监督下,主动与有关部门配合,在抓好试点的基础上,积极在面上推广,力争于1995年底前实现在全国56000多个乡镇、100多万个村级组织,全面实行依法治理。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把农村各项工作纳入法制轨道。
  要紧密结合当地实际,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以稳定社会为主要内容,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治理,做到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治理什么问题,并且在“治”上下功夫,以求收到实效。
  要认真总结和推广一批乡村和行业依法治理的先进典型,不断丰富依法治理的做法与经验,推动依法治村活动的深入发展。

  四、深入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增强农民的法制观念
  各地要把有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决定、法律、法规作为今年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内容来抓。
  要在农村广泛宣传这次全国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会议的重要意义,使广大农民知晓党和国家是十分关注农村社会治安问题的,知晓开展这一治理,是维护农民切身合法权益,保持社会稳定,促进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的重大措施,从而积极配合这一治理,促进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page]
  要针对当前在一些农村地区出现的各种恶势力猖獗,哄抢国家资财屡禁不止、村民纠纷械斗接连不断,流氓、抢劫、强奸、赌博、吸毒、贩运毒品、卖淫、嫖娼等违法犯罪活动增多的情况,在治安问题突出的地区,加强有关法律、法规、决定的宣传,形成预防和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的强大社会舆论,震慑犯罪分子,教育人民群众。
  各法制宣传报刊要制定计划,周密安排,拿出一定的版面,加大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宣传的力度和深度。在宣传中注意不要暴露工作部署,不公布抓人、死刑数字。

  五、做好法律服务工作,为稳定经济秩序、社会秩序和预防经济犯罪服务
  律师、公证和基层法律服务要通过深化改革,强化服务手段,拓展服务领域,提高服务质量,更加自觉地为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服务。
  律师要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工作的首位。要积极参加刑事辩护活动,严格依法办案,提高辩护水平;要积极开展代理和非诉讼代理,维护国家利益和集体、公民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
  公证工作要针对不前农村经济活动中存在的问题,积极开展公证业务,在预防经济纠纷,制止违法行为,维护正常的经济秩序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要针对农村中婚姻、赡养、生育和房产、合同等方面纠纷增多的情况,深入调查,认真办证,确保质量,以预防纠纷,减少诉讼,减少民事纠纷的发生,促进安定团结。
  乡镇司法所和法律服务要积极担任乡镇政府、企业和农民个人的法律顾问,为乡镇政府和村委会依法治理各项工作当好参谋,协助他们处理好各类法律事务,避免和减少民事、经济等方面的纠纷。

  六、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开展民间纠纷专项治理
  要认真贯彻国务院颁布的《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条例》,进一步加强农村调解组织建设。对那些名存实亡、处于瘫痪状态的调解组织,要认真做好重建工作,对不胜任或不适宜从事调解工作的调委会主任要进行调整,调委会可以配备专职主任,也可以由村委会主任、副主任兼任。对一些地方出现的“地痞村霸”插手民间纠纷调解活动的,必须采取有力措施,坚决、及早地予以取缔和打击。要在不增加农民负担的前提下,多渠道解决人民调解委员会委员待遇和活动经费问题。同时,要坚持对调解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政策和业务水平,增加调解工作本领,使之能够真正发挥作用。
  要以防激化为重点,狠抓民间纠纷的排查和调处工作。坚持季节性、大面积的民间纠纷排查制度,加强对民间纠纷的重点治理,把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
  要发挥联合调解组织的作用。努力做好多纠纷边缘地带的调解工作,消除薄弱环节,促进社会稳定。
  要充分发挥司法助理员在指导人民调解工作,代表基层政府处理民间纠纷中的重要作用。尚未配齐司法助理员的,要尽快配齐,并健全有关工作制度。司法助理员对于农村多发性民间纠纷要指导人民调解委员会及时调解,对疑难民间纠纷要代表基层人民政府及时处理。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关心司法助理员工作,协助当地党委和政府切实解决司法助理员工作和生活上的困难,为他们解除后顾之忧。

  七、进一步重视和加强基层基础工作
  基层基础工作怎样,关系到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贯彻落实。各地要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1992)7号文件和中央领导同志有关加强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在加强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进一步重视和加强对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指导与管理。
  要加强县级司法局建设,充分发挥其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管理律师、公证、乡镇法律服务和人民调解工作职能作用,积极参与缓刑、假释、保外就医、监外执行人的社会监管工作和对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的帮教过渡性安置工作。
  各级司法行政机关的领导同志要深入基层,认真解决基层干警在工作和生活中面临的困难和问题为他们排难解忧,为基层司法行政工作改革与发展创造良好的条件。[page]
  广大基层司法行政干警要进一步增加责任感,振奋精神,积极开拓,认真履行职责,为加强农村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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