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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调解工作制度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5-08 02:22:41 人浏览

导读:

民事调解工作制度调解工作原则一、依法原则,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进行调解,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没有明确规定的,依据社会公德进行调解;二、自愿平等原则,在双方当事人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进行调解;三、尊重当事人诉讼权利的原则,尊重当事人

  民事调解工作制度

  调解工作原则

  一、依法原则,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进行调解,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没有明确规定的,依据社会公德进行调解;

  二、自愿平等原则,在双方当事人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进行调解;

  三、尊重当事人诉讼权利的原则,尊重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不得因未经调解或调解不成而阻止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

  调解工作纪律

  一、不得徇私舞弊;二、不得对纠纷当事人压制,打击报复;

  三、不得侮辱、处罚当事人;四、不得泄露当事人的隐私;

  五、不得吃请受礼。

  调解程序

  一、受理纠纷:

  1、当事人请求调解的纠纷及时调解;

  2、发现纠纷要主动受理及时调解;

  二、调查分析:

  受理纠纷,要迅速查明纠纷发生的原因和争议焦点,及时判明纠纷性质,是非曲直,进行研究分析;

  三、调解:

  在调查分析的基础上做好双方当事人的工作,充分说理,耐心疏导,学习法律规定,消除隔阂,促使当事人达成调解议。

  汇报制度

  一、每周向主管领导汇报一次纠纷排查及调处工作情况;

  二、每季向党委会汇报一次纠纷排查及调处工作情况;

  三、重大活动和重要工作部署及时向党委会汇报;

  四、每月向司法局汇报工作情况。

  登记制度

  一、受理民事、经济纠纷应填写登记表;

  二、调解民事纠纷,调解结果要进行登记、建档保存;

  三、重大疑难案件的讨论研究,要填写案件讨论登记表,登记表要附卷;

  四、及时向上级请示、报告重大疑难案件,并做好登记。

  人民调解文书格式使用说明

  一、调解申请书

  “调解申请书”是当事人向人民调解组织提交的要求调解其纠纷的书面申请。

  1、“当事人”——填写申请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单位或住址;当事人是法人及社会组织的填写法人或社会组织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

  2、“纠纷事实及申请事项 ”——填写纠纷发生的时间、地点、详细经过、具体人物及申请人要求调解的具体事项。

  3、“特申请”——填写申请人所要申请的调委会名称。

  4、“登记日期”——填写申请人申请的日期。

  被申请人无“调解申请书”的,用“谈话笔录”替代。

  二、谈话笔录

  “谈话笔录”是人民调解委员会向纠纷当事人了解纠纷及思想情况时所做的文字记录。

  1、“时间”——谈话时的年、月、日、时、分。

  2、“地点”——谈话时的所在场所。

  3、“事由”——填写纠纷类别,即某项纠纷。

  4、“参加人”——填写谈话时在场的其他人员,不包括谈话人、被谈话人、记录人。

  5、“被谈话人”——填写被谈话人的姓名、年龄、性别、单位或住址、身份证号。

  6、“笔录”——记载调查人与被调查人的谈话内容,尽量记载原话、原意。

  7、“被谈话人(签名)”、 “谈话人(签名)”、“记录人(签名)”——分别由被谈话人、谈话人、记录人签名。

  三、调查笔录

  “调查笔录”是人民调解委员会向有关人员访问了解纠纷情况时所做的文字记录。

  1、“时间”——调查时的年、月、日、时、分。

  2、“地点”——调查时的所在场所。

  3、“事由”——填写纠纷类别,即某项纠纷。

  4、“参加人”——除调查人、被调查人和记录人外的其他在场人员。

  5、“被调查人”——填写被调查人姓名、性别、年龄、单位或住址。

  6、“笔录”——记载调查人与被调查人的谈话内容,尽量记载原话、原意。

  7、“被调查人(签名)”、 “调查人(签名)”、“记录人(签名)”——分别由被调查人、调查人、记录人签名。

  四、调解笔录

  “调解笔录”是人民调解委员会对当事人进行说服教育、疏导规劝,促使当事人达成协议的过程的文字记录,是检验人民调解委员会是否坚持公正、依法、自愿调解的重要依据。

  1、“时间”——调解时的年、月、日、时、分。

  2、“地点”——调解时的所在场所。

  3、“事由”——填写纠纷类别,即某项纠纷。

  4、“参加人”——填写调解时在场的其他人员,不包括调解员、当事人、记录人。

  5、“当事人”——填写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单位或住址,当事人是法人及社会组织的,应当详细填写法人或社会组织的名称、地址、法人代表人姓名、职务。

  “调解笔录”应客观、真实、整洁、简练。笔录经当事人校阅或向当事人宣读后,由当事人、参加人、调解员、记录人签名。

  五、人民调解协议书

  “人民调解协议书”是在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下,纠纷当事人依照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社会主义道德,在查清事实、分清责任的基础上,通过平等协商、互谅互让,对纠纷的解决自愿达成一致意见的意思表示。

  1、“编号”——按照“地名[年份]调字第××号”或“[年份]×调字第××号”的方法填写。

  2、“当事人基本情况”——列明纠纷的全部当事人,并按列表的要求事项详细填写。列表的当事人人数应与协议末的签名一致。[page]

  3、“纠纷简要情况”——填写纠纷的简要事实、争议事项、各方责任和损害情况。

  4、“达成协议”——详细载明各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5、“协议履行的方式、地点、期限”——根据具体情况填写。

  “协议书”必须由纠纷各当事人签名或盖章,调解主持人签名,加盖人民调解委员会印章,并明确填写日期;必须分别向上一级司法行政机构备案。

  六、回访记录

  “回访记录”是人民调解委员会对达成调解协议的纠纷当事人进行回访,了解协议履行情况及其他有关情况的文字记录。

  1、“当事人”——填写被访问的当事人的简要情况。

  2、“回访事由”——指对哪一起纠纷进行回访。

  3、“调解协议编号”——按“调解协议书”的编号填写。

  4、“回访情况”——填写当事人对调解工作的意见、要求,协议的履行情况,协议履行发生争议向人民法院起诉及人民法院判决结果,有无错误调解及激化迹象,采取的措施等等。

  七、卷宗

  “卷宗”是将一起纠纷的所有文书(注:都须使用A4纸)进行立卷归档时所加的封面。只填写“民间纠纷受理调解登记表”,不使用其他文书的纠纷,可以不使用“卷宗”。

  1、“卷宗”的上方——书写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全称。

  2、“卷宗类别”——同“民间纠纷受理调解登记表”中的“纠纷类别”栏。

  3、“卷名”——指所调解的具体纠纷。

  4、“卷号”——按照三位阿拉伯数字的顺序填写。

  八、民间纠纷受理调解登记表

  “民间纠纷受理调解登记表”是人民调解委员会受理、调解每起民间纠纷的简要记载,应以年度为单位,单独组卷备查。

  1、“当事人”——列明纠纷所有当事人,具体要求同“调解申请书”。

  2、“纠纷类别”——按婚姻、家庭、继承、赡养、邻里、宅基、债务、生产经营、赔偿等民间纠纷的分类填写。

  3、“编号”——按照三位阿拉伯数字的顺序填写。

  4、“纠纷简要情况”——填写纠纷发生的时间、地点、具体当事人、纠纷经过。

  5、“达成协议”、“调解不成”、“不受理”——由人民调解委员会根据具体情况填写。

  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的、不制作书面调解协议的简易民间纠纷,填写“民间纠纷受理调解登记表”后,不必再填写其他调解文书。

  一、调解申请书

  当事人(自然人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单位或住址,法人及社会组织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和职务):

  纠纷事实及申请事项:

  特申请 人民调解委员会予以调解。

  申请人(签名) 登记 年 月 日

  二、民间纠纷受理调解登记表

  纠纷类别: 编号:

  当事人(自然人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单位或住址,法人及社会组织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和职务):

  纠纷简要情况:

  经调解,于 年 月 日达成如下协议:

  协议履行情况:

  因调解不成,于 年 月 日告知当事人

  因 ,决定不受理该纠纷,告知当事人 。

  登记人(签名) 登记日期 年 月 日

  三、调查笔录

  时间 地点

  事由 参加人

  被调查人

  笔录:

  被调查人(签名) 调查人(签名)

  记录人(签名)

  四、调解笔录

  时间 地点

  事由 参加人

  当事人

  笔录:

  当事人(签名) 调解员(签名)

  参加人(签名) 记录人(签名)

  五、调解笔录(样本)

  时间:2002年3月11日 地点:××市××镇××居委会调委会

  事由:房屋代管纠纷 参加人:李某(调解员)、陈某(记录员)

  当事人:张某,男,50岁,住××市××镇××居委会××村

  朱某,男,51岁,住××市××镇××居委会××村

  调解员:今天大家来到调委会,请求解决房屋代管纠纷,希望大家如实反映事情真相,提供证据,现在开始调查。

  问:代管的房屋座落在何处?产权人是谁?是否领有契证?

  张某答:房屋座落在××市××镇××居委会××村,该房屋已领有契证、产权人是朱先生,他现居美国。

  问:房屋一直由谁代管?有无委托书?

  张某答:朱先生与我是邻居,关系一直较好,1978年朱先生移居美国时将房屋锁匙交给我,叫我代管其房屋,无委托书。

  问:朱某你为何与张某在代管朱先生房屋发生纠纷?

  朱某答:朱先生出国后,张某一直代管他的房屋,但他在没有征得朱先生的同意情况下,将房屋出租给他人居住。为此,朱先生于2000年1月在中国驻美国大使馆办一份委托书,委托我代他收回房屋代管权。我叫张某交出锁匙,他以朱先生没有亲口对他讲为由,拒不交出锁匙,所以发生纠纷。

  调解员:朱先生出国时将房屋交由张某代管,但张某没有履行代管房屋的职责,反而将房屋出租给他人居住,张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广东省城镇房屋租赁条例》等有关规定。而且朱先生在中国驻美国大使馆办理委托朱某代管其房屋手续,符合中国法律规定。因此,张某应无条件交出房屋锁匙,由朱某代为行使房屋管理权。

  问:以上处理意见大家有无异议?

  张某答:无异议。

  朱某答:无异议。[page]

  当事人:张某(签名) 调解员(签名)

  当事人:朱某(签名) 记录人(签名)

  六、人民调解协议书

  编号:

  当事人(自然人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单位或住址,法人及社会组织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和职务):

  纠纷简要情况:

  经调解、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履行协议方式、地点、期限:

  本协议一式 份,人民调解委员会各持一份。

  当事人(签名或盖章)

  (人民调解委员会印)

  调解员(签名) 年 月 日

  七、人民调解协议书(样本)

  编号:(2002)×民调字第×××号

  当事人(张某、男、50岁、汉、初中、工人、××市××镇××居委会××人)

  当事人(朱某、男、55岁、汉、高中、农民、××市××镇××居委会××人)

  纠纷简要情况:张某与朱某因代管旅美华侨朱先生座落在××市××镇××居委会××村的房屋发生纠纷,于2002年3月11日双方当事人来到居委会请求调委会解决。

  经调解,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张某自愿终止代管权;

  二、张某代朱先生保管的房屋契证、土地证及房屋锁匙在居委会调委会办公室移交朱某;

  三、从本协议书签订之日起,朱先生座落在××市××镇××居委会××村的房屋由朱某代管。

  本协议书一式三份,当事人、人民调解委员会各持一份。

  当事人 张某 朱某(签名或盖章)

  ××市××镇××居委会人民调解委员会(印章)

  调解员 李某 陈某

  二OOO年三月十一日

  八、回访记录

  当事人 调解协议编号

  回访事由 回访时间

  回访情况:

  回访人(签名)

  人民调解委员会

  年 月 日

  九、卷 宗

  卷宗类型:

  卷 名:

  年 度: 卷 号:

  调 解 员: 调解日期:

  立 卷 人: 立卷日期:

  保管期限:

  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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