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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华时报:小改变调解大问题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5-06 10:34:15 人浏览

导读:

北京市公安局经过一段时间的试点后,近期将在全市派出所推广民事调解进所工作。各派出所在接到110报警后,经过民警现场调查,确定排除刑事、治安案件等环节和征求双方当事人的同意后,将转入派出所民调室,由调解员对双方进行调解。而调解人员的组成,不仅不

北京市公安局经过一段时间的试点后,近期将在全市派出所推广民事调解进所工作。各派出所在接到110报警后,经过民警现场调查,确定排除刑事、治安案件等环节和征求双方当事人的同意后,将转入派出所民调室,由调解员对双方进行调解。而调解人员的组成,不仅不占用第一线的警力,甚至不占用公安局的编制,完全由一些有经验的退休老警官志愿组成。

据报道,这项措施经西城区10个户籍派出所的试点后,效果颇好。近年来西城区因纠纷引致的各种案件亦有不同程度的下降;对110出警方面的投诉也年均下降21%。

显而易见,北京市公安局的这一举措,不仅从实际出发,切实解决了因解决民事纠纷过多占用警力,以致在局部地区和个别时段内,所造成的警力不足以及出警不及时等现象,同时,也没有把一般的民事纠纷拒之门外推之不管,而是在尊重老百姓感受和习惯的基础上,进行了颇有价值的创新。

派出所的工作涉及千家万户,头绪也多如牛毛;除去一般性的治安、刑事案件外,老百姓日常生活的吃、喝、拉、撒、睡,几乎都和派出所的工作有关。诸如两口子打架、家务纷争、买东西缺斤短两,甚至张家的狗和李家的狗先掐起来、人接着掐等等,都“饶”不了民警。因此,调解此类纠纷,就成了派出所民警的一项常态工作。据统计,一个民警全年有将近一个月的时间是用来调解此类民事纠纷的。

虽然街道、法院等部门都有民事调解机构,很多民事类纠纷不在警方的管辖范围,用专家的术语说,“就是属于非警务出勤的范畴”,但老百姓有事最先想到的还是打110求助。群众这种对公安部门的信赖与报警习惯,往往让警方进退两难:管吧,警力确实有限而且不在职权范围之内;不管吧,又怕伤害群众的感情。

此次在派出所设立专门的民调部门,由退休老警察出马,不仅可以缓解因解决此类纠纷带来的警力不足,而且调解的效果也会比以往更好。千万别小瞧了调解员这个活儿,碰上个没经验的愣头青,一时半会儿解决不了矛盾不说,还有可能因为哪句话说得不当而激化矛盾;更何况在双方当事人中,“吃生米儿的”和“一根儿筋的”也不在少数——要不然怎么能打起来呢?一句话,没点涵养,没点耐心,没点技巧,没点经验,您还就真的没戏。调解中,既能随得方,还要就得圆,又不能失去原则;只有知彼知己,将心比心,才能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这项工作即将在全市大面积展开,但在人员选配、经费支持等方面似乎还缺乏统筹安排。因此,只能称之为“办法”而不能视同为“制度”。要把好事做好,要让这项利民措施具有可持续性,仅靠退休警察的个人热情是远远不够的,最终依然要靠完善的制度做保证。

(责任编辑:年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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