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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大血案一审宣判郭力维被判死缓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5-06 10:31:37 人浏览

导读:

长视网讯:吉林农业大学血案25日在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判处被告郭力维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赵利民、孙爱华经济损失人民币273332元。去年11月发生的吉林农业大学校园血案,曾经轰动一时。该校信息技术学院

  长视网讯:吉林农业大学血案25日在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判处被告郭力维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赵利民、孙爱华经济损失人民币273332元。

  去年11月发生的吉林农业大学校园血案,曾经轰动一时。该校信息技术学院大四学生郭力维在寝室内将室友赵研杀害。一时间,有人甚至将行凶者郭力维称为“吉林的马加爵”。在此前的庭审中,郭力维对自己的罪行供认不讳,对所有的证物也没有任何异议,并同意对赵研家进行赔偿,而在民事调解中,郭家人并未出现。

  上午九点半,被害人赵研的父亲赵利民和原告负责民事部分的律师就来到法院。律师告诉记者,自从3月2日郭力维家人缺席民事调解后,再也没有进行调解。

  第10号法庭内,赵研父母已经坐在旁听席上。上午10点,被告郭力维被带上法庭,穿着黄色看守服,面无表情。在3月1号的庭审中,郭力维承认因与赵研不和,产生报复杀人之念,趁赵研熟睡之机,持事先准备好的尖刀刺赵研数刀将赵研杀死。法院认为,郭力维当庭对所有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有庭审中核实的其他证据证实,指控的事实与罪名成立。郭力维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本应依法严惩。鉴于被告人郭力维在作案后主动打电话报警,接受法律制裁,有自首情节,对其判处死刑,可不立即执行。关于被告人郭力维的辩护人提出的本案发生于同学之间,被告人郭力维作案后投案自首,建议对郭力维从轻处罚的辩护意见予以采纳。被告人郭力维的犯罪行为给赵研的父母,造成的经济损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是由于赵研父母不能证实二人已丧失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所以赵家人提出的38万元的赡养费请求不予保护。

  被告人郭力维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被告人郭力维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赵利民、孙爱华经济损失人民币273332元。

  赵研家人表示,他们将向检察院提出抗诉申请。(褚婧 马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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