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民事调解 > 劳动争议调解 > 劳动争议调解程序 > 劳动争议如何调解,调解不成该怎么办

劳动争议如何调解,调解不成该怎么办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9-16 04:38:01 人浏览

导读:

劳动争议的调解要经过仲裁机构,双方之间的调解要依据双方的诉求来进行。调解不成的劳动争议可以由仲裁机构仲裁而后再执行,假如还有调解不成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或者是由法院再来调解。那么劳动争议如何调解,调解不成该怎么办呢?接下来就有法律快车的小编为大家来解答。

  劳动争议的调解要经过仲裁机构,双方之间的调解要依据双方的诉求来进行。调解不成的劳动争议可以由仲裁机构仲裁而后再执行,假如还有调解不成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或者是由法院再来调解。那么劳动争议如何调解,调解不成该怎么办呢?接下来就有法律快车的小编为大家来解答。

  一、劳动争议如何调解,调解不成该怎么办?

  1、当事人申请劳动争议调解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

  2、口头申请的,调解组织应当当场记录申请人基本情况、申请调解的争议事项、理由和时间。

  3、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应当制作调解协议书

  4、调解协议书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经调解员签名并加盖调解组织印章后生效,对双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当事人应当履行。

  5、自劳动争议调解组织收到调解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未达成调解协议的,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仲裁。

  劳动争议调解不成的可以申请仲裁。

  在劳动关系正式确立之后,如果因劳动合同的履行而发生争议,可以通过调解或协商的方式解决,如不能解决,可以从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60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不服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做出的劳动争议仲裁,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调解劳动争议依照《企业劳动争议条例》有关规定,应当在当事人申请调解之日起三十日内进行。在此期间当事人拒绝调解或者未达成调解协议的,调解委员会应当向当事人宣布调解不成,告知其在规定的期限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在此期间劳动争议双方当事人经调解委员会调解自愿达成解决争议的协议时,就产生了调解的效力问题。

  《劳动法》规定:劳动争议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双方当事人应当自觉履行。因此,在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调解下当事人双方达成的调解协议,在效力上具有两方面的内容:

  1、调解协议是当事人自愿达成的。具有一定的约束力,当事人不应擅自变更或解除,而应自觉、主动地遵守、履行。

  2、协议是自愿达成的,是由群众性的调解机构主持下进行的,故达成的协议应由当事人自觉履行,而不能强制执行。

  简言之,调解协议不具有强制执行的法律效力,而当事人有义务自觉履行。

  二、劳动争议的案例:

  案情与问题:

  2005年3月,某机械设备厂欲招聘一名机械设计师。王某(男,37岁)应聘后,与厂方签订了为期3年的劳动合同,未约定试用期。一个月后,厂方发现王某根本不能胜任工作,便书面通知与其解除劳动合同。王某不服,诉至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要求仲裁。经劳动争议仲裁机构调查:当时该机械设备厂因生产需要,欲招聘一名有机床设计工作经验,且掌握机床电气原理和机床维修知识的机械设计师。王某得知此事后,于是到该厂应聘。当时他自称自己完全符合该厂所提出的招聘条件,不但具有8年从事机床设计工作的经验,而且精通各种机床的电气原理和维修知识。厂方听了王某的的自我介绍后,便与其签订了为期3年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岗位为机械设计师。一个月后,厂方在工作中发现,王某不但不能胜任机床设计工作而且连进行该项工作的基本常识都不懂。于是,厂方便怀疑王某应聘时的自荐材料。经过调查得知,王某的自荐材料纯属虚构,他高中毕业后,-直在一家国有企业当机床维修工人,并不懂机械设计。进该机械设备厂前,他刑满释放,在社会上游荡。厂方在获悉了王某的真实情况后,决定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分析与处理: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确认王某与机械设备厂订立的劳动合同无效,厂方胜诉。根据《劳动法》第18条的规定:"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为无效劳动合同。"无效的劳动合同,从订立的时候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王某为了达到与该机械设备厂签订劳动合同的目的,隐瞒了真实情况,谎称自己"具有8年从事机床设计工作经验,精通各种机床的电气原理和维修知识。"这种做法属欺诈行为,因而他与企业订立的劳动合同为无效合同。无效劳动合同,从订立时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

  以上就是关于劳动争议如何调解,调解不成该怎么办的相关规定,劳动争议的调解是根据双方的诉求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就按照劳动仲裁的来论处,假如没有办成事情能够向法院起诉劳动争议的调解来立案审理。希望对您有帮助,感谢您的阅读。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引用法条

拓展阅读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