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笔录可以反悔吗
导读:
在日常生活中,人与人之间总会有矛盾纠纷的产生,但是有的矛盾纠纷很快就能解决,而有些矛盾纠纷却没那么好解决,一般都需要前往专门的调解机构,才能完成调解,那么今天就跟法律快车小编一起来看看调解笔录可以反悔吗以及相关问题的解答是怎样的吧!
在调解书未送达双方当事人之前,调解书未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可以反悔。
因为调解书作为人民法院依法制作的法律文书,是对调解协议的确认,是调解结案的法定程序,具有与法院判决相同的既判力、形成力或执行力,除非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违反法律的,可以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一条的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再审,否则,必须履行调解书中确定的义务。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第九十九条的规定,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判决。也就是说,在双方当事人签收调解书前,任何一方当事人可以提出反悔。如原告要求变更调解协议的主张,法院应当在征得被告同意后变更调解协议内容,被告不同意的及时判决。
劳动调解仲裁的笔录在实践中起到证据的作用,但劳动调解仲裁的效力主要体现在调解书和仲裁书上,笔录只要提起诉讼时有效。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仲裁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仲裁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由于在劳动争议仲裁中双方当事人的不对等性,根据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确定了当事人的举证责任。
1、因用人单位做出开除、除名、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而发生劳动争议的,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2、因用人单位支付劳动报酬、拒绝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而发生劳动争议的,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3、因用人单位提供劳动条件,而发生劳动争议的,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4、因劳动合同发生劳动争议的,主张劳动合同关系成立并生效的一方当事人对劳动合同订立和生效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主张劳动合同关系变更、解除、终止的一方当事人对引起劳动合同关系变动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对劳动合同是否履行发生争议的,由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承担举证责任。
5、因工伤待遇发生劳动争议的,由提出的仲裁请求的一方承担举证责任。
6、因职工死亡,职工家属主张遗属待遇发生劳动争议的,由职工家属承担举证责任。证明其与职工的关系及符合申诉条件。
7、因追索培训费发生劳动争议的,由提出的仲裁请求的一方承担举证责任。
看到这里,法律快车小编相信你也了解了相关的知识内容了,因此在相关的调解笔录制作完成之后,是需要接受调解双方进行签字确认的,而不签字就代表着反悔了,需要重新调解,好了以上就是调解笔录可以反悔吗的相关内容,如果你还有疑问,可以咨询我们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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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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