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损害赔偿 > 劳动合同赔偿 > 终止劳动合同的补偿 > 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需要支付多少经济补偿金?

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需要支付多少经济补偿金?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1-16 23:51:22 人浏览

导读:

根据《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3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根据《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3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推荐阅读:劳动合同赔偿 工伤损害赔偿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