脑瘫医疗事故案例
导读:
脑瘫医疗事故案例
案例介绍:一起医疗事故,导致泰兴1岁男童晨晨(化名)脑瘫。泰兴市人民法院近日作出判决,泰兴中医院承担90%的赔偿责任。
晨晨父亲顾某说,去年11月4日,他妻子怀孕足月,即将临产,入住泰兴中医院。次日下午1时许,妻子生产时院方称,因胎儿头位不正,顺产有一定困难,需要立即剖腹产。否则,孩子及大人均会有生命危险,他签字同意手术方案。直至3时50分左右,医生才走出手术室,称其妻顺产产下一男婴。
“我很开心。”顾某说,但等他看见晨晨后,却紧张起来:孩子不哭,不停地抽搐,面色青紫,随后被转往泰兴市人民医院儿科。当日,又转至苏州大学附属儿童医院治疗。去年11月20日,孩子病情好转出院,病历诊断:新生儿窒息、新生儿缺氧缺血性脑病、新生儿肺炎。医生说,晨晨可能会落下后遗症,需要早期干预治疗。
晨晨一天天长大,顾某果然发现孩子有些异常:头无法正常竖立,大腿肌肉僵硬,不能坐立、爬行。他认为,妻子生产时医院的“助产”存在问题,医院应该承担责任,便去跟泰兴中医院交涉。在交涉未果的情况下,顾某将医院告上了法庭。
今年4月2日,经泰州市医学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晨晨的症状与宫内缺氧、娩出时间偏长有一定关系。本病例属于四级医疗事故,医方承担主要责任。后经医院诊断,晨晨系脑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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