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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等级与伤残等级划分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1-13 10:54:46 人浏览

导读:

医疗事故等级与伤残等级如何对应?医疗事故等级伤残等级一级乙等一级二级甲等二级二级乙等三级二级丙等四级二级丁等五级三级甲等六级三级乙等七级三级丙等八级三级丁等九级三级戊等十级2002年2月20日国务院第55次常务会议通过、2002年9月1日施行

  医疗事故等级与伤残等级如何对应?

  医疗事故等级  伤残等级

  一级乙等   一级

  二级甲等   二级

  二级乙等   三级

  二级丙等   四级

  二级丁等   五级

  三级甲等   六级

  三级乙等   七级

  三级丙等   八级

  三级丁等   九级

  三级戊等   十级

  2002年2月20日国务院第55次常务会议通过、2002年9月1日施行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根据医疗机构对患者人身造成的损害程度,把医疗事故分为四级,并对医疗事故的技术鉴定提供了参考标准。

  一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

  二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

  三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

  四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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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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