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过错责任赔偿的赔偿比例
导读:
小编相信大家都知道,每个人都有行动的自由,即使犯了错,追究责任时,也一定要考虑这个人是不是有过错。但是,还有某些情况是无过错责任的。因此,今天,法律快车小编就将关于“无过错责任赔偿的赔偿比例”这一问题进行具体的介绍,希望对您有一定的帮助。
无过错责任原则,也叫无过失责任原则,是指没有过错造成他人损害的依法律规定应由与造成损害原因有关的人承担民事责任的确认责任的准则。执行这一原则,主要不是根据行为人的过错,而是基于损害的客观存在,根据行为人的活动及所管理的人或物的危险性质 与所造成损害后果的因果关系,而由法律规定的特别加重责任。合同中或不可抗力中的无过错责任。通常情况下,不可抗力是免除责任的事由,这种结论是由大陆法系的过错责任决定的。在法律作出特别规定的场合,不可抗力是发生无过错责任的条件。就一般情况而言,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的,合同当事人一般可以通过举证不可抗力的发生而免除不履行的责任。
(1)迟延后的不可抗力;
(2)转质之质权人对于转质物损失的责任;
(3)出版人接受作品后因不可抗力而遗失或毁坏;
(4)民用空中运输之旅客和财产损害。在我国现行合同法中,有学者认为,不可抗力的无过错责任仅指责任人应当依法承担的,在逾期履行期间发生不可抗力所造成的后果责任,这种观点与史尚宽的观点是一致的,但这种观点的合理性值得怀疑。法律规定债务人承担逾期履行期间不可抗力所致后果,不是对不可抗力下无过错责任的规定,而是对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前已构成违约责任的认可。从严格意义上说,不可抗力的民事责任,是指债务人因不可抗力所造成的后果,依法应当承担责任的情况。
首先,小编觉得这种提法本身就是不准确的。因为赔偿的比例不是根据归责原则来计算的,所以这种提法本身就是错误的。而且对于赔偿这种事情,也是要分不同情况讨论的,不可一概而论。医疗损害赔偿为例,只要患者受到的医疗损害属于“赔偿范围”,无需证明医方“过错”,也无需法律诉讼,就可以获得经济赔偿。此制度救济面广泛,更多医疗行为受害人从中受益,彻底解决医务人员疲于诉讼而受害人得不到合理司法救济的问题。从根本上化解了医患双方的利益对抗,使医患关系更加和谐。医务人员愿意主动配合查找医疗损害的真正原因,总结经验教训,提高业务水平和服务质量。
以上就是今天法律快车小编关于“无过错责任赔偿的赔偿比例”这一问题的全部介绍。首先,小编介绍了什么是我们所谓的无过错责任。然后,小编就介绍了在合同中不可抗力的无过错责任。最后,小编还介绍了无过错责任与损害赔偿的关系。感谢您的认真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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