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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资质建房中泥工摔成伤残 雇主赔偿50万余元 东家负连带责任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1-18 17:50:20 人浏览

导读:

无资质建房中泥工摔成伤残雇主赔偿50万余元东家负连带责任2009-02-04无资质建房中,一名泥工不慎从6米高空坠地致残,为此,雇主与东家被告上法庭。近日,南汇区法院对此作出一审判决,确认泥工朱先生的合理经济损失共计58万余元,由雇主陈先生赔偿80%即46万余元及
无资质建房中泥工摔成伤残 雇主赔偿50万余元 东家负连带责任 2009-02-04

无资质建房中,一名泥工不慎从6米高空坠地致残,为此,雇主与东家被告上法庭。近日,南汇区法院对此作出一审判决,确认泥工朱先生的合理经济损失共计58万余元,由雇主陈先生赔偿80%即46万余元及精神损害抚慰金3万元、律师费1万元;东家张先生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2007年8月7日,东家张先生为老房翻建请了无建房资质的陈先生为承包方,并签订了建房协议。陈先生雇佣朱先生等人为张先生建房。同月16日上午,当施工现场正在吊装楼板时,由于朱先生站立的顶撑不稳,从离地6米高的地方坠地受伤,朱先生即被送至医院住院治疗,后又在多家医院分别住院治疗。2008年6月,经司法鉴定,朱先生右侧肢体偏瘫,颅脑损伤后遗症及颅骨缺损属三级、十级、十级伤残。因双方未能达成赔偿协议,故朱先生诉诸法院。

在法庭上,朱先生诉称,陈先生雇佣自己等人为张先生翻建房屋做泥工活,自己在施工中因脚手架等问题,从6米高的作业区坠地受伤。事后,多次就赔偿问题与陈先生、张先生进行协商,但均遭故意搪塞。现请求判令他们赔偿其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损失共计77万余元。

陈先生辩称,其与朱先生素不相识,经人介绍后,雇佣他在张先生家的建房工地上做泥工。由于朱先生摔伤之前,不听从指挥,擅自违章施工而造成人身伤害,故朱先生应负主要责任,自己同意承担次要责任。

张先生辩称,他与陈先生签订的建房协议中明确约定,一切安全伤害事故由陈先生承担,且朱先生不是自己雇佣的,故自己不应承担民事责任。

法院认为,陈先生雇佣朱先生为张先生私房改建工程进行施工,故双方之间已形成雇佣关系。现朱先生在施工中受伤,雇主陈先生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而朱先生未加强自我保护,施工中坠地受伤,自身也存在一定过错。结合本案具体情况,确定由陈先生承担80%的赔偿责任,其余损失由朱先生自负。而东家张先生将其私房改建工程发包给无相关资质的陈先生承包施工,虽在建房协议中约定了免责条款,但该条款对朱先生不具约束力,故应对赔偿之款承担连带责任。(富心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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