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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撞狗事故如何赔偿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7-26 19:30:41 人浏览

导读:

狗作为一种宠物,受很多市民的喜爱。随着夏季的到来,市民外出遛狗越来越多,而私家车的数量不断增多,随之而来就是很多宠物狗在马路上被车辆碰撞致伤、致死,而已被宠物狗主人当做家庭一员的宠物狗丧命后,...

  狗作为一种宠物,受很多市民的喜爱。随着夏季的到来,市民外出遛狗越来越多,而私家车的数量不断增多,随之而来就是很多宠物狗在马路上被车辆碰撞致伤、致死,而已被宠物狗主人当做家庭一员的宠物狗丧命后,导致很多狗主人与车主发生纠纷的情况时有发生。那么,私家车撞狗的事故该如何定责,赔偿该如何认定呢?连日来,记者进行了调查。

  车撞狗事故赔偿有关事项

  1、车撞狗的事故责任认定要根据具体情况划分。

  2、赔偿的金额要根据车辆承保的险种、宠物狗市场价格、是否有养犬证等一系列问题来衡量。

  3、如果最终赔偿金额当事人不满意,只有通过司法程序来解决赔偿纠纷。

  4、车撞了无证宠物狗并不能免责。

  5、宠物狗主人索要精神赔偿费不合理。

  宠物狗遭遇车祸情况时有发生

  今年5月份,私家车主张某驾驶轿车行至幸福南路时,遇到一条宠物狗横穿人行横道,张某刹车不及,车辆与宠物狗发生碰撞,造成宠物狗受伤。几天后,宠物狗花去治疗费3000元后死亡。狗的主人李某报警后,民警进行了协调,宠物狗死后,双方当事人就宠物狗有否责任?宠物狗的药费和精神损失如何赔偿等一系列问题发生争论。

  据悉,特别是进入春夏季节后,市民带狗外出遛弯的越来越多,民警在日常处理事故过程中会经常遇到此类情况,多的时候每月大约有十余起此类事故发生。这起事故中,司机张某认为,宠物狗当时闯红灯,宠物狗也应该承担责任。那么事故责任该怎么定呢?狗是否应该承担事故的责任呢?

  事故处理民警凭多年来经验分析,要弄明白这个问题,必须先了解狗是否能够成为交通事故责任主体?据悉,交通事故责任是指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查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和形成原因后,依法对当事人的行为在交通事故发生中所起的作用及当事人的主观过错的严重程度做出定性和定量的结论。因此,交通事故责任主体只能是交通事故当事人,也就是指与交通事故有直接联系的自然人和法人。具体表现为事故车辆驾驶人、行人、乘车人以及与道路交通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

  因此,狗本身不能成为交通事故责任的主体,而其只能作为一个活的特殊财产,由其所有人作为交通事故当事人,在事故处理过程中主张权利并承担义务。所以,司机张某认为宠物狗存在责任的说法是缺乏依据的。

  车撞狗的事故责任认定不可千篇一律

  事故中,司机张某起初的想法虽然有所偏颇,但是,张某同时认为,宠物狗的主人李某需要负有责任,李某则认为张某没有安全驾驶,应该负全责。事故处理民警表示,此类案件中,责任的认定要根据各种情况综合分析,才能确定责任,也就是通常所说的千起事故千个样,每起事故的责任要根据事故发生的具体时间、地点、交通环境、具体行为等情况来进行综合分析比较各方当事人的行为在事故中所起的作用,从而依据法律确定各方当事人的责任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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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警分析认为,事故中如果狗是被主人牵着通过人行横道线,则狗作为所有人随身携带的一种财物,与所有人一起同时享有优先通行权。当然,在实际操作中,如果狗虽然是被所有人牵着横过人行横道,但牵引的绳子很长,狗与所有人未能保持必要的、合理的、安全距离,甚至跑到路的对面,则宠物狗处于失控状态,当然不能视为所有人的随身物品而享有优先通行权。狗所有人也因没有尽到牵领、看管义务而承担相应的责任。

  同样的,如果宠物狗不在所有人的牵引下擅自上路,则要根据事发当时具体情况如狗的大小、横穿速度、交通环境等来分析驾驶人是否有充分的时间和空间来发现和避让狗的横穿,从而确定双方的过错大小,认定责任。

  撞了无证宠物狗并不能免责

  在实际生活中,发生此类事故也是较常见的,很多宠物狗主人已将自家的狗当成了家庭的一员,一旦发生此类事故,丧失“好朋友”的同时,宠物狗主人的内心也承担着不少的伤痛。而最终,问题的解决还是归结到赔偿问题上。

  车撞狗事故的损害赔偿该如何认定?不少宠物狗的身价甚至一路飙升,有的甚至高达数十万元,致使事故后,双方在宠物狗的药费、价格、精神损失等方面的后续赔偿上经常发生争议。

  记者通过了解市区多家保险公司理赔员了解到,他们在日常出险过程中,遇到此类事故确实不少。最终赔偿的金额要根据车辆承保的险种、宠物狗市场价格、是否有养犬证等一系列问题来衡量,如果最终赔偿金额当事人不满意,只有通过司法程序来解决赔偿纠纷。

  日常处理过程中,不少车主认为,发生此类事故的话,无证狗可否免责呢?目前我市市区饲养宠物狗都实行登记制,烟台市区养犬管理办法规定了办领“养犬许可证”、“犬类免疫证”等有关证件,严禁违反规定无证养犬,同时,对养犬的相关事宜作出了明确规定。

  那么车撞了无证狗是否可以免责呢?业内人士认为,在市区对养犬实行许可制,其目的是为了预防疾病发生,提高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保障公民生命安全,维护社会公共秩序。狗所有人没有办理证件或许可,相关部门可以根据有关规定对狗主人作出相应的处罚,但不能否定无证狗具有的财物性质,不能否定狗所有人对狗所拥有的所有权和处置权。因此,无证狗也是狗所有人的合法财产,车撞狗事故不能因狗在市区没办理相关证件而免责。

  但是,记者从保险公司理赔员了解到,日常生活中,有极少数人利用野狗被撞死的机会,企图“碰瓷”敲诈车主的情况也曾发生过。“车主报警后,我们到达现场,从外表一看这条狗就像是野狗,而自称狗主人的男子丝毫看不出对被碾压致死狗有任何悲伤之情,很明显就有敲诈的嫌疑。”一名理赔员告诉记者。这时候,“狗主人”要求的赔偿额度又很高,事情处理很棘手。这时候,养犬证就是一个很好的辅助证据,如果自称狗主人的男子无法提供养犬证,那么理赔的价格自然就要降低。“毕竟这种情况还是比较少见的。”理赔员告诉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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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要精神赔偿费不合理

  在此类事故中,很多宠物狗主人为抢救爱犬花费不少金钱和时间,在谈及赔偿时,不少宠物狗主人则将精神赔偿等列入其中。而这对于部分车主而言,是不能理解的,那么到底医疗费、精神损失费、狗的价值该如何认定呢?

  狗被车撞伤后,去宠物医院打吊瓶、做手术等很常见。那狗在医院治疗所产生的药费能否得到赔偿呢?记者了解到,狗作为一种有生命的财产,其治疗的花费本质上就是对财产的一种维护或修理,其归属于财产修复的一部份,就如同车辆的修理费一样。当然,狗的医疗费用与人员的医疗费用不同,其归属于财产损失的赔偿范畴,不存在护理费和住院补贴等费用。具体要根据投保车辆承保的险种来决定赔偿的限额。

  现在很多名贵犬种开始走进市民家中,养犬所支出的费用成本也越来越大,那么在事故中狗的价值到底应如何确认呢?能否以购买时的价格为标准呢?保险公司理赔人员告诉记者,人人都有饲养宠物权利和自由,你可以饲养宠物狗,也可以饲养宠物猫,有人喜欢哈巴狗,有人喜欢贵妇,所以狗作为一种宠物,其价格因人而异,购买时会有很大的区别。所以,在实际的事故处理过程中,狗的价值应以正常的市场价格为标准进行评估衡量,其主人购买时的价格可供参考。必要时也可请有资格的评估专业机构进行评估确定。

  在很多车撞狗的案件中,由于宠物狗主人对于犬只感情很深,同时,人们维权意识加强,很多狗主人将精神损失费列为赔偿标准中。那么这项赔偿是否合理呢?记者了解到,宠物狗区别于一般财产最大的不同就是其具有一定的思维性,主人往往对其也倾注了大量的感情,是主人的一种重要精神依托。应该说对于宠物狗的死亡确实给主人在精神上带来极大的伤害。那么在此类案件中,狗主人能否以此要求精神损害赔偿呢?

  据悉,精神损害赔偿是民事主体因其人身权利受到不法侵害,使其人格利益和身份利益受到损害或遭受精神痛苦等无形损害,要求侵权人通过财产形式的赔偿等方法,进行救济和保护的民事法律制度。精神损害赔偿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中的一项重要内容,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对精神损害赔偿范围作了严格的限制。

  其中规定,除了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之外,要求精神赔偿的只能是具有人格象征意义的特定纪念物品,即持有人与他人依特定人与人之间产生的情感、身份等关系而赋予的异于普通物品的具有特殊意义的物品,这个物品寄托着人与人之间的特殊情感,渗入了人的精神利益和人格价值,具有了人的意志、人的品格,成为人的精神寄托。如初恋情人之间互送的纪念物品、生前唯一的照片等。

  而宠物狗即使与主人的感情再深,也能领会主人的意愿,但与特定人格的才能、品行、形象、风貌乃至精神魅力无关,也就不是具有人格象征意义的特定纪念物品。所以狗所有人不能主张精神赔偿。

  (原标题:烟台私家车撞狗后到底如何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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