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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负心汉离了 获赔5万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1-05 14:22:14 人浏览

导读:

准予孙其香与苏山离婚拿着昨天刚刚取回来的判决书,孙其香长长叹了一口气,我今年60岁,孩子都已经31岁了,这么大岁数却打官司离婚纯中药一次性治愈牛皮癣综合建材团购全市价最低辽一网学车,只需2200元体检到辽一,团购价格低在这份判决书里,孙其香获得了5万元

  “准予孙某与苏某离婚……”拿着昨天刚刚取回来的判决书,孙某长长叹了一口气,“我今年60岁,孩子都已经31岁了,这么大岁数却打官司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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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这份判决书里,孙某获得了5万元的精神损害赔偿,是她这10年寻夫的结果。

  回首这些年——他与别的女人生了孩子,在外地买了房子共同生活多年;她单位解体,自己干3份兼职供儿子出国念书,不间断地寻找自己名义上的丈夫,并最终将其送进监狱,“多希望这是一场梦啊! ”

  由于苏某在铁西区看守所服刑,这场特殊的离婚案在看守所开庭。“同意离婚,要钱没有! ”开庭时,苏某直接就表示,“儿子在外国都是我拿的钱!我现在没有财产,当初买房子的19.5万元我和那女的一人一半分了。我的钱这几年都花了。 ”

  铁西区法院审理后认为,19.5万元的卖房款,苏某分得的在最近4年有生活消费和其他财产流转,现在孙某没有证据证明这钱还在苏某手里。至于另一半,孙某应该另案起诉与苏某同居的那个女人。

  苏某1992年末与人婚外同居,一直没有对孩子尽抚养义务。法院认定苏某应该给付儿子苏墨从1993年到1997年未成年期间的抚养费18000元。

  法院同时判决苏某给付孙某精神损害赔偿50000元。

  “《婚姻法》规定,重婚导致离婚的,无过错一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般司法实践,精神损害赔偿最高就是5万元。在这一点上,法院还是充分考虑到了孙某在案件中受到的伤害。 ”孙某的代理律师、辽宁腾达律师事务所主任徐静律师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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