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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赔精神抚慰金未成王华忠不服提起上诉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1-05 12:54:54 人浏览

导读:

■《八旬老人转院治疗时蹊跷失踪》后续本报讯(记者胡珊通讯员汪晶晶)年迈的父亲在转院过程中蹊跷失踪9个月,儿子王华忠状告医院索赔精神抚慰金8万元(本报6月、7月、9月曾连续报道)。昨天记者获悉,奉化法院已一审判决此案。事件回放四川男子王华忠年迈的父亲

 ■《八旬老人转院治疗时蹊跷失踪》后续

  本报讯(记者 胡珊 通讯员 汪晶晶)年迈的父亲在转院过程中蹊跷失踪9个月,儿子王某状告医院索赔精神抚慰金8万元(本报6月、7月、9月曾连续报道)。昨天记者获悉,奉化法院已一审判决此案。

  事件回放

  四川男子王某年迈的父亲看戏摔伤了腿,被送进奉化新桥骨科医院治疗。其间,医院多次要求王某接父亲出院未果,在未征得王某同意的情况下,将老人转院。结果交接中,老人蹊跷失踪。

  今年5月,王某将新桥骨科医院告上法庭,要求对方限期提供他父亲下落和赔偿8万元精神抚慰金。案件审理过程中,由于新闻媒体介入,王某的父亲在慈城保黎医院被找到。

  经调查,王某的父亲被转院至宁波市第一医院后,由于交接过程脱节,他在第一医院躺了一宿后,被第一医院当成三无人员送至保黎医院,住了近9个月。

  法院判决

  奉化法院认为,王某父亲王大友在奉化新桥骨科医院住院治疗转入宁波市第一人民医院治疗时下落不明,新桥骨科医院在为王大友转院时虽未与王某办理交接手续,但王大友系完全行为能力人,其下落不明不属损害结果,且王某又未提供其父亲下落不明期间对其造成损害结果的相关证据。为此,王某要求新桥骨科医院赔偿精神抚慰金和公开赔礼道歉的诉讼请求,无法律依据和事实依据,法院不予支持。

  在诉讼中,因王大友已被找到,并已由王某接收,故王某要求新桥骨科医院提供其父亲下落的诉讼请求已经消灭,法院不再处理。

  法院因此一审判决,驳回王某要求新桥骨科医院提供其父亲王大友的具体下落和赔偿精神抚慰金的诉讼请求。

  王某表示不服,已向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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