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起公诉的同时,能提出精神损害赔偿吗?
导读:
问:您好!我的一个朋友被人打成轻伤,现打人者被提起公诉了,我这个朋友也提出了附带民事讼诉,请问我们可以提出精神损害赔偿吗(检察院当时跟我们说不可以)?但有的朋友又跟我们说,只要给人打伤,就可以提出精神抚慰金。希望贵律师对这方面给予帮助。感激不尽。谢谢!!
答:依据最高法院2001年的《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公民生命权、健康权收到损害的,可以提起精神损害赔偿。但该《解释》第八条同时也规定:因侵权致人精神损害,但未造成严重后果,受害人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一般不予支持,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形判令侵权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所以,如果侵权未造成严重后果,受害人请求精神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也一般不予支持。
关于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要求精神损害赔偿的问题,目前人民法院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是不予受理。当然这一规定是存在不合理之处的。如果有必要,建议你的朋友单独通过民事途径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打人者支付精神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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