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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北京市人身损害标准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1-07 07:17:22 人浏览

导读:

本文主要介绍的是2009北京市人身损害标准。

  2009年北京市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2008年度北京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4725元。

  2008年度北京市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6460元。

  2008年度北京市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10747元。

  2008年度北京市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7656元。

  数据来源于北京市统计局《2008年全市经济保持较快发展》和《北京统计信息网 统 计快报》。

  2007年度北京市职工日平均工资=46507元÷(365-104)=178.19元。

  此数据可作为计算误工费、护理费的参考依据

  2008北京市人身损害及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计算标准

  2007年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5330/年;(计算被抚养人生活费)

  2007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1989/年;(计算死亡赔偿金、残疾赔偿金)

  2007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9559/年;(计算死亡赔偿金、残疾赔偿金)

  2007年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6828/年;(计算被抚养人生活费)

  2007年北京市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38088/年。(计算丧葬费--6个月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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