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损害赔偿 > 人身损害 > 环境污染致人损害赔偿 > 环境污染致人损害由谁承担赔偿责任?

环境污染致人损害由谁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1-08 10:34:13 人浏览

导读:

环境污染致人损害的侵权责任的免责事由是什么?完全由于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并经及时采取合理措施,仍然不能避免造成环境污染损害的,免于承担责任。环境污染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有什么特殊之处?环境污染侵权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因环境污染损害赔偿提起诉讼的时效

  环境污染致人损害的侵权责任的免责事由是什么? 完全由于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并经及时采取合理措施,仍然不能避免造成环境污染损害的,免于承担责任。

  环境污染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有什么特殊之处? 环境污染侵权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因环境污染损害赔偿提起诉讼的时效期间为3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到污染损害起时计算。

  环境污染致人损害的纠纷解决方式有哪些? 对于赔偿责任和赔偿金额的纠纷,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 者其他依照法律规定行使环境监督管理权的部门处理,当事人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拓展阅读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