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童幼儿园被打 老师称例假脾气不好
导读:
3岁女童幼儿园被“打” 老师称来例假脾气不好
4月15日,“3周岁的宝宝在幼儿园被老师打伤”一事引起网友热议。对此,记者就此事件咨询了高策律师事务所吴建胜律师,他认为,警方可介入调查此事。
吴建胜告诉记者,如果该事件属实的话,依据条例规定,该幼儿园的教育内容和方法违背教育规律,损害幼儿身心健康,并且情节严重,教育行政部门可以作出限期整顿、停止招生和停办幼儿园的行政处罚。
对于教师个人,体罚或变相体罚幼儿的,教育行政部门应当给予行政处分,比如开除。他称,教师已经承认对幼儿进行殴打,那么需要区分该行为是属于体罚还是虐待殴打。如果是体罚参照上述条例处理。但从帖子中幼儿的伤势来看,可能超出了体罚的范围,涉嫌殴打虐待,公安机关可以对其行政拘留。如果情节严重,幼儿的身心遭受重创的,甚至可能构成刑事犯罪。
他告诉记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殴打、伤害未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可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至于园方称家长在帖子上的表述和图片有存在不实。吴建胜告诉记者,照片是否经过处理,可以由公安机关调查或委托鉴定。而有没有打火机或者其他殴打他人的工具双方都不需要特别证明,因为当事老师已经承认殴打过学生,而学生的伤势存在,在没有证据证明孩子由其他伤害的话,可以推定园方责任。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只因学生在宣布考试纪律时发笑,绥德县中学老师马爱雄便将初二学生景某叫到讲台上左右开弓扇耳光,而后又将该生叫到办公室继续施暴,结果导致这名年龄尚不足16周岁的男生
因遭受人身损害导致脑震荡的受害人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进行赔偿的范围包括有: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等治疗费用;造成精神损害的,还可以要求责任人
被人打成轻伤了可以要求民事赔偿。侵权人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同等责任精神损害赔偿数额确定的方式为考虑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权行为的目的、方式、场合等具体情节、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侵权人的获利情况以及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
事故理赔费用应当首先由当事人所购买的保险的保险公司进行承担,保险赔偿额不足以承担的,再由当事人自身的财产承担。我国《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规定,保险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