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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借身份证 换来赔偿19万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1-10 09:18:41 人浏览

导读:

余干讯张某怎么也没想到,当初出借身份证给他人购车,不料惹祸上身。近日,余干县人民法院石口法庭对一起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作出一审判决,张某赔偿李某经济损失及抚慰金计19万余元。今年3月,王某购买一辆农用车后,通过朋友找到张某,借用张某的身份证办

余干讯 张某怎么也没想到,当初出借身份证给他人购车,不料惹祸上身。近日,余干县人民法院石口法庭对一起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作出一审判决,张某赔偿李某经济损失及抚慰金计19万余元。

  今年3月,王某购买一辆农用车后,通过朋友找到张某,借用张某的身份证办理了车牌。当时,王某与张某签订协议:农用车归王某所有,由王某承担车辆相关责任义务。4月6日,王某驾车行驶过程中,将李某的丈 夫当场撞死,随后,王某驾车逃逸。4月10日,交警部门认定王某负事故全部责任。

  法院查明,本次事故给死者妻子造成经济损失19万余元。目前,王某仍在潜逃,尚未归案。

  法院认为,张某借身份证给王某办理上户登记,虽双方在协议中约定事故责任与张某无关,但该协议不能对抗第三人,故该协议无效。张某虽与车祸没有直接因果关系,但出借身份证方便王某顺利上户,为王某驾驶农用车致人死亡创造了条件,张某主观上有重大过错。鉴于王某酿成死亡事故后逃逸,公安机关正在追捕,故张某应先行赔偿李某的全部经济损失。(喻奇章 钟云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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