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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两天调解完一起财产损害赔偿案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1-10 06:36:48 人浏览

导读:

6月1日,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法院仅用2天调解了一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件,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均对法院的精心调解表示满意。2010年5月10日,被告西安雄图工程机械有限公司在向顾客运送一辆重达32吨大型起重机途中,将起重机停放在原告李军(化名)家门前,李军认

  6月1日,陕西省安康汉滨区人民法院仅用2天调解了一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件,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均对法院的精心调解表示满意。

  2010年5月10日,被告西安雄图工程机械有限公司在向顾客运送一辆重达32吨大型起重机途中,将起重机停放在原告李军(化名)家门前,李军认为被告车辆压坏其院坝地面及地下室墙体,双方为此产生纠纷,导致该车辆在原告家院坝停放长达21天。在协调无果后,5月31日,李军诉至汉滨区法院,要求雄图公司赔偿其房屋维修费用5万元。

  6月1日,承办法官在接到案件后当即传唤雄图公司到庭送达诉状副本并组织调解。双方各持己见,针锋相对,都表示势将官司进行到底。考虑到李军的房屋损失较小且难以确定,而雄图公司因车辆延期交付需承担的违约责任高达十多万元,一旦雄图公司起诉,双方的诉讼将是一场得不偿失的持久战,其结果也是两败俱伤。基于此,法官在摸清双方的“底细”后,又分别给原、被告讲道理,说利害,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还通过大量的事实及案例来说服当事人,最终李军与雄图公司达成了调解协议:由雄图公司适当给李军补偿损失1000元(当场已履行),雄图公司不再追诉;李军亦不得阻挠雄图公司将车开走。当晚7时许,雄图公司顺利地将起重机驶离。至此,双方矛盾得到圆满解决,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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