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损害赔偿 > 离婚损害赔偿 > 离婚过错损害赔偿 > 过错赔偿协议离婚后依然有效

过错赔偿协议离婚后依然有效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1-09 21:24:42 人浏览

导读:

高某和倪某原系夫妻,高某与他人同居,被倪某发现后,两人商量离婚。2002年9月,双方经苏州海联律师事务所见证达成一份过错赔偿协议。双方约定,高某赔偿倪某20万元,补偿倪某及儿子小高10万元。双方登记离婚,并在离婚协议中再次写明高某赔偿倪某精神损害抚慰金30万元
高某和倪某原系夫妻,高某与他人同居,被倪某发现后,两人商量离婚。2002年9月,双方经苏州海联律师事务所见证达成一份“过错赔偿协议”。双方约定,高某赔偿倪某20万元,补偿倪某及儿子小高10万元。双方登记离婚,并在离婚协议中再次写明高某赔偿倪某精神损害抚慰金30万元。高某给付部分钱款后未再支付,倪某遂诉至法院。

法院审理认为,高某与倪某在离婚前及离婚时就精神损害赔偿达成的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该约定对双方当事人均具有法律约束力。高某未按照协议约定的期限履行给付义务,侵犯了倪某的合法权益,应承担还款付息的义务。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