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一例案件浅析精神损害赔偿的赔偿标准
导读:
原告:郭A,女, 49 岁,汉族,无业。
被告:郭B,男, 46 岁,汉族。
诉讼请求:一、要求被告停止侵害并赔偿其医疗费、交通费 730 元,营养费 300 元,误工费 4200 元,精神损害赔偿费 4000 元,合计 9230 元。二、要求被告承担诉讼费用。
事实与理由:原被告系姐弟关系,因住房原因,经常发生争执, 2004 年 3 月 9 日下午,因家庭房产一事再次发生争吵,被告对原告大打出手,经医院诊治:上腹部有范围为 6.5 × 7.5cm 的皮下淤血,经赭麓派出所调解后,被告仍无悔改,并将原告的水、电断掉,致使原告已无法正常生活,故原告向镜湖区人民法院起诉,并请求法院根据诉讼请求予以判处。
最终,该案的原告也就是我方的当事人在我们所律师的建议下,通过调解与被告达成协议,由被告赔偿原告 1600 元钱,并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
原告本抱着不打官司不达要求不罢休的态度,经过我们所的律师分析:首先营养费因没住院将得不到支持,误工费也是一样,另外因为轻微伤,所以精神损害赔偿更是无从谈起,最终原告接受了法庭调解。
确实,像我们实习生在律师事务所经历最多、接待最频繁的就是咨询,而往往在咨询的最后各当事人都会问一句:律师啊,你看我这案件能否要求对方进行精神赔偿啊?更有甚者,因为在侵权、人身伤害的民事赔偿部分都有一定的标准,所以就在精神赔偿方面动脑筋,开出 20 万、 30 万元的天价,殊不知就精神赔偿方面法院往往不支持,就是支持也比较少,当事人所获得的精神赔偿的钱还不够他所要支付的 20 万、 30 万标的的诉讼费用,真正叫得不偿失。所以笔者将就精神损害赔偿提出一些自己的观点。
(一)根据 2001 年 3 月最高院公布的《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若干问题的解释》,我国公民可就下列权利受到侵害时拥有精神损害赔偿的诉权:
1 、精神性人格权,如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等;
2 、物质性人格权,如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等;
3 、人格尊严权和人身自由权;
4 、身份权,包括亲子关系或者近亲属间的亲属关系,死者的近亲属的赔偿请求权,夫妻之间的赔偿请求权等。
但是精神损害赔偿的诉权在司法实践中仍然存有较大的局限性。如 1998 年 8 月发生在深圳某公司职员姚小姐被强奸一案,姚小姐向深圳市罗湖区法院起诉,要求精神赔偿,这项请求就是基于“贞操权”提出的,而法律却无明确规定。[page]
(二)精神损害赔偿被排斥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之外。
最高院 2000 年 12 月 4 日通过的《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通知》规定:“对于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精神损失而提出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下面就有这样一个案例:
原被告本是邻居,后因两家小孩打架而引发了原告丈夫(死者)与被告的矛盾,双方大打出手,十几天后原告丈夫突然身亡,尸检为颅内出血……,原告所要求的赡养费、扶养人的生活费得到了支持,共五万多元,而精神赔偿却被驳回。试想想,一个壮年男子就这样离开了他的家人,亲人们是多么的悲痛,精神所遭受的该是怎样的打击啊,可法律就是法律,他不相信弱者的眼泪。但我个人认为(当然也是许多法学家们所争议的):刑法作为公法,它所体现的对犯罪分子的惩罚和对被害人及其亲人的抚慰,与民法作为私法,所体现的对被害人人格利益的保护,通过经济赔偿得到抚慰是不冲突也不能相互代替的。
(三)我国精神损害赔偿的一些规定:
1 、因侵权致人精神损害,但未造成严重后果,受害人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一般不予支持,但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形判令侵权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造成严重后果的,人民法院根据受害人一方的请求还可判令其赔偿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可见,给付“精神损害抚慰金”也是精神赔偿的真实内容,精神赔偿在实质上是财产赔偿,金钱赔偿。
2 、精神损害抚慰金的形式有:
( 1 )致人残疾的,为残疾赔偿金。
( 2 )致人死亡的,为死亡赔偿金。
( 3 )其它损害情形的精神抚慰金。
(四)对我国精神损害赔偿的一些建议
1 、《解释》指明了确定赔偿数额应参考的因素,但依然只是一个原则性的规定,缺乏具体的标准,致使司法实践中同类案件甚至同一案件不同法院的法官给出判决结果大相经庭,严重影响了司法的严肃性和权威性,要解决这个问题,必须制定出明确的、切实可行的精神损害赔偿标准,从而也杜绝那些狮子大开口的念头。
2 、像前面提到的:“贞操权”的保护,是否享有精神损害赔偿诉权,法律没有明确规定,而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人们法制观念的健全,涉外民事案件的增多,为了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必须加强精神损害赔偿在这方面的立法。
3 、将精神损害赔偿扩大到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领域。以求得公法与私法的平衡,真正发挥法律对犯罪分子的惩罚震慑和对受害人及其亲人救济的作用。[page]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精神损害的意思是指因为侵权行为导致被侵权人身体上心理上受到极大的打击和创伤,无法维持正常的非财产上的损失。精神损害可以主张赔偿的情形有因侵权致人精神损害,造成严
对于精神损害,可请求金钱赔偿;但是,对于赔偿的数额应该有所限制。因为,精神损害赔偿中的经济赔偿的本身并不是目的,目的是为了抚慰受害人,有效遏止致害人再次加害他人
因遭受人身损害导致脑震荡的受害人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进行赔偿的范围包括有: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等治疗费用;造成精神损害的,还可以要求责任人
被人打成轻伤了可以要求民事赔偿。侵权人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同等责任精神损害赔偿数额确定的方式为考虑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权行为的目的、方式、场合等具体情节、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侵权人的获利情况以及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
事故理赔费用应当首先由当事人所购买的保险的保险公司进行承担,保险赔偿额不足以承担的,再由当事人自身的财产承担。我国《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规定,保险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