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看黄碟祸害后代 儿子强奸幼女赔偿2万
导读:
现年13岁的王某在一所学校上初中。去年10月12日,王某放学后见父母均不在家,便打开影碟机欲看电影,不料发现了父母遗忘在影碟机里的黄色影碟,王某觉得好奇便看了起来。看完影碟后王某欲望难耐,便将邻家10岁的女孩强奸。案发后,公安机关经侦查查证王某作案时不满14周岁,依法不负刑事责任,遂撤销了案件。
2007年10月,受害人以王某对其强奸,给其造成了巨大的身心痛苦和心灵创伤为由,请求法院判令被告赔偿医疗费及精神损失费5万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王某的违法行为给原告的身心造成了极大的伤害,虽然被告系未成年人,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但其应对对原告造成的伤害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原告要求被告赔偿医疗费、精神损害赔偿金的诉求法院予以支持;因被告没有独立财产,其父母作为监护人应该承担赔偿责任。法院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判决被告王某的父母赔偿原告医疗费50元,精神损害赔偿金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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