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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预付款引发的纠纷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1-17 22:05:44 人浏览

导读:

房屋租赁本是生活中的一件平常事,然而李某和杨某却因租房时预付的5200元订金引发了纠纷,险些大打出手,幸亏工商部门及时调解,才避免了事态恶化。事情还得从一张白条说起。今年6月9日,正筹备做生意的李某支付给麦积区一中介商杨某5200元,预订了一间铺面,双方约定7月1日

  房屋租赁本是生活中的一件平常事,然而李某和杨某却因租房时预付的5200元订金引发了纠纷,险些大打出手,幸亏工商部门及时调解,才避免了事态恶化。

  事情还得从一张“白条”说起。今年6月9日,正筹备做生意的李某支付给麦积区一中介商杨某5200元,预订了一间铺面,双方约定7月1日交付该铺面并开始使用。当时杨某为李某开具了一张现金收据,以此作为交钱和租赁的凭据。

  然而时至7月10日,杨某却仍未能为李某提供铺面。无奈之下,李某几次上门找到杨某要求退房,而杨某却表示所打的“收据”只写了收款数额,并非租赁协议,5200元订金不予退还。双方争执不下,还差点动起了拳脚。于是,满腔怒火的李某便将杨某“告”到了辖区工商所。

  麦积工商分局道南一所接案后,迅速展开调查。杨某在接受执法人员询问时表示,那张“白条”无凭无证,自己没有退款义务,拒绝接受调查。办案人员对杨某进行了耐心细致地说服教育工作,最终,杨某承认了其违约的事实。原来,杨某要出租的这间铺面,“5·12”地震以后一直免费提供给某小学存放赈灾物资。就是这个特殊原因,导致他未能按时将房屋交付给李某使用。而此时李某已购进了大量商品准备开业,由于没接收到房屋,使其遭受了经济损失,在要求退房过程中出言辱骂了杨某。杨某为此也气愤不已,矢口否认了租赁事实,拒绝退款。

  经过道南一所执法人员的调解,最终杨某和李某互致歉意,握手言和,5200元订金也由工作人员从杨某处追回,如数归还给了李某。至此,订金事件画上了完美的句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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