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教师哮喘病发课堂离世 家属申请工亡补偿遭拒
导读:
51岁的民办女教师秦某某在山西临县一小学课堂上突发哮喘病逝,当地组织为其举行追悼会。近三个月之后,秦某某家属却与当地劳动部门在补偿问题上产生分歧。
事发后,当地乡镇各级部门出于人道主义给予秦家属抚慰金2万余元,秦的丈夫杨喜全却未签字收取。他认为,自己的妻子在讲台上发病离世,应按照工亡赔偿。
但当地劳动部门对此并不认可。临县劳动局办公室主任刘拯宇15日对中新网记者表示,由于秦某某患哮喘多年,不属于突发疾病,因此不构成工亡条件。临县教育局副局长秦小奇也表示,秦由于种种原因此前并未转为公办教师,根据政策也无法享受相应的死亡补偿。
任教28年民办教师突发哮喘病故讲台
14日,记者来到临县了解到,秦某某所在的大居小学位于山西省吕梁市临县城庄镇,该镇共有小学10所,中学和幼儿园各一所,共有学生1700余人。
当日下午,记者赶赴城庄镇大居村,来到了秦某某生前的家。其夫杨喜全对记者讲述了妻子28年执教的艰苦岁月。
1983年3月,秦某某参加民办教育工作,2003年患有严重的哮喘病,由此便开始了漫长的求医之路。2011年,秦某某丈夫杨喜全听闻太原264部队医院可用新技术治疗哮喘,并先后花费3万余元两次赴院进行手术,病情有所好转。
2011年11月19日下午,正在上课的秦某某突感身体不适,昏倒在地。杨喜全赶到学校发现妻子哮喘病复发,随即便送至家中。在经过乡村医生初步诊断后,认定秦某某已停止呼吸,并无送至医院救治。
2011年11月27日,家属为秦某某举办了较为隆重的葬礼。城庄镇党委副书记王勇及城庄镇教委主任李世清带领有关人员前去悼念,这也是当地首次为教师举行追悼会。
葬礼上,秦某某三岁的孙女杨嘉仪动情地说了句“我奶奶睡着了”,令到场的群众感慨万千,并为她爱岗敬业的精神所打动。
秦某某去世之后,家庭的所有重担都落在杨喜全身上。杨喜全也是大居小学的老师,且为正式入编的公办教师,每月工资为2720元。2011年,杨喜全因患有严重的神经分裂病,一整年几乎没有工作,当地教育部门考虑到其家庭拮据,工资并无扣除。
杨喜全夫妇育有一儿一女,儿子28岁,至今无业。一女已嫁至他乡。儿子在5年前结婚,其妻为家庭妇女,二人育有一儿一女,女儿四岁,儿子仅出生40天。家中所有的经济来源只得依靠杨喜全的工资及一年5000元收成的玉米为生。
临县劳动局:秦某某离世不构工亡条件
在料理完秦某某的后世后,杨喜全对经济补偿产生了疑问。他认为,秦某某是倒在工作岗位上,虽患有9年的哮喘病,但仍坚持带病上课,应享有工亡补偿。
临县劳动局办公室主任刘拯宇15日对中新网记者表示,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应认定为工亡。但导致秦某某死亡的系其患有9年的哮喘病,不属于突发疾病,因此不构成工亡条件。
据城庄镇中心校(原城庄镇教育委员会)校长李世清介绍,秦某某生前患有严重的哮喘病,多次求医问药,并数次建议其不要上班,在家休养,但秦仍然坚持。
事发后,城庄镇中心校、城庄镇党委及大居小学分别为杨喜全补助了2000元。镇中心校为此向临县教育局打报告为杨喜全申请补助经费8000元,但杨喜全并未签字收取。
据临县教育局副局长秦小奇介绍,该县共有420余所学校,6100余名公办教师,600余名民办教师。在2001年,有一批民办教师转公办教师考试,对申报条件也有学历、任教时间及计划生育等相关规定。秦某某由于种种原因未能转为公办。根据临县财政情况,公办教师正常死亡应获得4000元的丧葬费和20个月的基本工资,如有18岁以下儿女,配偶无工作,还可获得遗属补助。而根据相关政策民办教师则无法享受相关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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