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揽人亲自完成工作
导读:
承揽人亲自完成工作
所谓承揽人亲自完成工作的义务,是指除承揽人与定作人另有约定之外,承揽人应当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完成所承揽的主要工作的义务。《合同法》规定:承揽人应当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完成主要工作,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法律之所以要求承揽人应当亲自完成所承揽的主要工作,是因为承揽合同的订立一般建立在定作人对承揽人的能力、条件等信任的基础上,通常只有承揽人自己完成工作才符合定作人的要求。当然,承揽人独立完成工作并不是指承揽人不能得到其他人的协助,而只是指承揽人仍应当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完成所承揽的主要工作。所谓“主要工作”,应当具体问题具体分析,通常可以解释为对工作成果的质量有决定性作用的工作部分;如果质量在工作中不起决定作用,主要工作则指数量中的大部分。
如果承揽人未经定作人同意即将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可能使定作人对承揽人的技术、设备和劳力质量的信任落空,致使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因此,《合同法》规定:承揽人将其承揽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应当就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作人负责;未经定作人同意的,定作人可以解除合同。这就意味着:(1)承揽人如果需要将其承揽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则应当事先征得定作人的同意;(2)即使在征得定作人同意之后,承揽人将其承揽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也应当就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作人负责;(3)承揽人未经定作人同意的将其承揽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定作人可以解除合同。
【相关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二百五十三条 承揽人应当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完成主要工作,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承揽人将其承揽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应当就该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作人负责;未经定作人同意的,定作人也可以解除合同。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1、标的质量的责任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定作人同意利用的,应当按质论价;不同意利用的,应当负责修整或调换,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经过修整或调换
原则上讲,承揽人应当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完成所有承揽工作。因为由承揽人完成工作的成果既可以是体力劳动成果,也可以是脑力劳动成果;可以是物,也可以是其他财产
核心提示:承揽人可以解除合同吗?《合同法》规定,定作人有随时解除合同的权利,承揽人只有在定作人经催告仍不履行协助义务时,可以解除合同。定作人的行为是一种违约行为
核心提示:承揽人可以将装修给别人做吗?承揽人应当自已完成主要工作,其可以将其承揽的辅助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经过定作人同意,承揽人可以将其承揽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
因遭受人身损害导致脑震荡的受害人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进行赔偿的范围包括有: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等治疗费用;造成精神损害的,还可以要求责任人
被人打成轻伤了可以要求民事赔偿。侵权人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同等责任精神损害赔偿数额确定的方式为考虑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权行为的目的、方式、场合等具体情节、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侵权人的获利情况以及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
事故理赔费用应当首先由当事人所购买的保险的保险公司进行承担,保险赔偿额不足以承担的,再由当事人自身的财产承担。我国《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规定,保险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