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司法考试 > 重点法条解析 > 宪法行政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释义:第50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释义:第50条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10-30 14:44:29 人浏览

导读:

第五十条【分公司的注销登记】分公司被公司撤销、依法责令关闭、吊销营业执照的,公司应当自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该分公司的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申请注销登记应当提交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公司登记机关准予注销登记后

  第五十条 【分公司的注销登记】分公司被公司撤销、依法责令关闭、吊销营业执照的,公司应当自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该分公司的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申请注销登记应当提交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公司登记机关准予注销登记后,应当收缴分公司的《营业执照》。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