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司法考试 > 司考名师讲义 > 刑事法讲义 > 刑法讲义 > 缓刑、假释、减刑比较

缓刑、假释、减刑比较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10-23 09:04:35 人浏览

导读:

缓刑假释减刑适用时间判决一定刑罚时同时宣告执行原判刑罚一定期间后刑罚执行期间根据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假释后不致再危害社会的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或者有立

缓刑  

假释  

减刑  

适用时间  判决一定刑罚时同时宣告  执行原判刑罚一定期间后  刑罚执行期间  根据  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  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假释后不致再危害社会的  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或者有立功表现的  适用对象  被判处拘役、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  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1/2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10年以上  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  考验期  拘役:原判刑期以上1年以下,但不能少于2个月;有期徒刑:原判刑期以上5年以下,但不能少于1年  有期徒刑:没有执行完毕的刑期;无期徒刑:10年  无  结果  考验期满后:原判刑罚不再执行  考验期满后:认为原判刑罚已经执行完毕  减轻了原判刑罚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拓展阅读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