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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司法考试热点《刑法修正案八》:老人和未成年人条款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10-31 21:33:20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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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2012年司法考试热点《刑法修正案八》:老人和未成年人条款。2012年国家司法考试的帆船已经起航,奔跑的号角已经吹响,法律教育网编辑为广大司考人整理了2012年司法考试刑法中的《刑法修正案八》的相关知识点,正所谓掌握了新法,就是掌握了半张司考的入门券,希

  导语:2012年司法考试热点《刑法修正案八》:老人和未成年人条款。2012年国家司法考试的帆船已经起航,奔跑的号角已经吹响,法律教育网编辑为广大司考人整理了2012年司法考试刑法中的《刑法修正案八》的相关知识点,正所谓“掌握了新法,就是掌握了半张司考的入门券”,希望对大家的备考2012起到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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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入了照顾75岁以上老人及未成年人的条款,体现人道主义。

  (一)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二)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

  (三)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

  (四)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法律教\\育网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1、犯罪情节较轻;

  2、有悔罪表现;

  3、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4、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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