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司法考试 > 司考难点精析 > 民商经济法 > 2010年司法考试保险法重点法条解析(一)

2010年司法考试保险法重点法条解析(一)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11-01 07:16:15 人浏览

导读:

第一章总则「重点法条」?第二条本法所称保险,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

  第一章 总 则

  「重点法条」?

  第二条 本法所称保险,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商业保险行为。?

  第六条 经营商业保险业务,必须是依照本法设立的保险公司。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商业保险业务。?

  第七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办理境内保险的,应当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保险公司投保。?

  「意思分解」?

  1?了解商业保险概念(第2条);?

  2?保险业务特许经营,非经许可,不得经营(第6条);?

  3?强制境内投保制度(第7条)。

  第二章保险合同

  第一节 一般规定

  「重点法条」?

  第十条 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投保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保险合同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

  保险人是指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保险公司。?

  第十三条 投保人提出保险要求,经保险人同意承保,并就合同的条款达成协议,保险合同成立。保险人应当及时向投保人签发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并在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中载明当事人双方约定的合同内容。?

  经投保人和保险人协商同意,也可以采取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书面协议形式订立保险合同。?

  第十四条 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人按照约定交付保险费;保险人按照约定的时间开始承担保险责任。?

  「相关法条」 本法第12、22条。

  「意思分解」?

  1?保险法律关系涉及的民事主体很多,一定要弄清楚保险当事人(保险人、投保人),保险关系人(被保险人、受益人)各有所指及他们之间的关系,以及保险利益、保险标的等概念。

  2?保险合同是诺成合同、要式合同,附期限的合同、双务有偿合同、射幸合同(2002年司法考试考查到该考点)。?

  「不要混淆」?

  保险单,简称保单,是保险人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的正式书面形式。保险凭证,又称小保单,实际上是简化了的保险单,与保险单具有同等效力。

  「重点法条」?

  第十五条 除本法另有规定或者保险合同另有约定外,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人可以解除保险合同。?

  第十六条 除本法另有规定或者保险合同另有约定外,保险合同成立后,保险人不得解除保险合同。?

  第三十五条 货物运输保险合同和运输工具航程保险合同,保险责任开始后,合同当事人不得解除合同。?

  第三十九条 保险责任开始前,投保人要求解除合同的,应当向保险人支付手续费,保险人应当退还保险费。保险责任开始后,投保人要求解除合同的,保险人可以收取自保险责任开始之日起至合同解除之日止期间的保险费,剩余部分退还投保人。

  第六十九条 投保人解除合同,已交足二年以上保险费的,保险人应当自接到解除合同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未交足二年保险费的,保险人按照合同约定在扣除手续费后,退还保险费。?

  「意思分解」?

  1?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人享有法定的任意单方解除权(注意第35条两个例外),而保险人无此权利。?

  2?请区别财产保险合同中保险责任开始前与开始后投保人解除合同,保险人的权利和退费的不同。?

  3?人身保险合同中投保人解除合同的效果是依是否交足2年保险费而不同。?

  「不要混淆」?

  第39、69条分别是财产保险合同与人身保险合同投保人解除合同的效果的规定,注意分别。

  「重点法条」?

  第十七条 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应当向投保人说明保险合同的条款内容,并可以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

  投保人故意隐瞒事实,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或者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

  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对于保险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

  投保人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保险人对于保险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可以退还保险费。?

  保险事故是指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

  「相关法条」 《合同法》第39、41条;本法第18、31条。?

  「意思分解」?

  保险合同是最大诚实信用合同,又是格式合同,所以强调当事人双方的说明、告知义务。?

  1?保险人应履行说明条款义务(第1款),否则,免除责任条款不生效力(本法第18条,《合同法》第39条)。?

  2?投保人应履行如实告知重要事实义务,否则,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第2款);若保险人未解除合同的,则应区分第3、4款两种情形:?

  (1)投保人故意违反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免除赔付责任,但不退费;?

  (2)投保人过失违反如实告知义务且后果严重的,保险人免除赔付责任,但可退费。?

  3?注意第31条的合同解释规则:有利于被保险人、受益人的解释。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引用法条

拓展阅读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