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考试法制史讲义之元明清时期
导读:
核心内容:法制史是司法考试的考查范围,其关于元明清是如何考查?下面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希望对您有帮助。
(一)元:民族不平等。
(二)明
1、《大明律》:洪武二十二年形成名例、吏、户、礼、兵、刑、工七篇格局;洪武三十年最后定型。
2、《明大诰》:与《大明律》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重典治吏。
3、从重兼从新原则。
4、重其所重(贼盗、钱粮),轻其所轻(风俗、礼教)。
5、奸党罪(明太祖时期创设)。
6、充军(终生充军和永远充军)。
7、中央司法机关:大理寺(复核)、刑部(审判)、都察院。注意:06年司考突出这一考点。
8、省提刑按察司审结徒刑案件,州县审结笞杖案件。
9、原告就被告;军民分诉分辖制;廷杖(明太祖朱元璋首用);厂、卫干预司法。
(三)清
1、《大清律例》:中国历史上最后一部封建成文法典;颁布后,律文不再变化,乾隆十一年定制:条例五年一小修,十年一大修。
2、会典:清朝康熙、雍正、乾隆、嘉庆、光绪“五朝会典”;从《乾隆会典》开始,典、例分编。
3、清:督抚批复徒刑案件,州县决定笞杖刑。
4、会审:秋审(地方上报的斩监候、绞监候案件),朝审(刑部判决的重案,京师附近斩监候、绞监候案件),结果分为情实、缓决、可矜、留养承嗣。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大学生申请专利的需要多少钱要根据申请专利的类型来决定,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的费用都是不一样的,专利申请费用是可以进行减缓的,但是需要提交相关的资
我国法律确定了普通话和规范汉字作为通用语言文字。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民有学习和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权利。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措施,推广普通话和
人民法院是我国的国家审判机关,有权代表国家独立行使审判权。只有充分尊重审判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司法权,才能实现司法的公正。审判独立首先是严格执法的前提,因为只有使法
被司法冻结的银行卡是无法主动解除冻结状态的,仅在人民法院完成款项的划拨之后可以将冻结状态解除。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规定,债务已经清偿的,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解
当事人在头像中使用国旗的行为一般是不犯法的,仅对国旗作出侮辱行为的属于违法行为,情节严重还可能构成犯罪。我国《国旗法》规定,不得升挂或者使用破损、污损、褪色或者
新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2018年2月1日起实行。制定《宗教事务条例》的目的是保障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维护宗教和睦与社会和谐,规范宗教事务管理,提高宗教工作法治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