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实行司考资格与律师执业相分离制度,通过司考只是取得了律师资格,要想做律师,还须申请领取律师执业证书。根据《律师法》,申请颁发律师执业证书,应当具备以下条
甘肃省司法厅 公 告 根据司法部公告精神,2007年国家司法考试定于9月15日、16日在全国统一举行。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符合以下条件的
云 南 省 司 法 厅 公 告 (第1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公告》(第67号),现就云南省2007年国家司法考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 (一)报
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 公 告 依据2007年5月2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公告(第67号),现就广西组织实施2007年国家司法考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
浙江省司法厅 公 告 2007年国家司法考试时间为9月15日-16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第67号公告和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现就我省2007年国家司法考
根据《司法部公告》(2007年第67号),2007年国家司法考试定于2007年9月15日、16日在全国统一举行,现将北京地区国家司法考试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贵州省司法厅 公 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以下简称《法官法》、《检察官法》、《律师法》)及《国家
广东省司法厅 公 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公告》(第67号)(以下简称《公告》)和《司法部关于做好2007年国家司法考试工作的通知》,2007年国家司法考
宁夏司法厅 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第67号公告及《司法部关于做好2007年司法考试工作的通知》,现就我区组织实施2007年国家司法考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海南省司法厅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第 67号公告,现就我省组织实施2007年国家司法考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依据《国家司法考试实施办
天津市司法局 2007年国家司法考试天津考区报名 公 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第67号公告及《国家司法考试实施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2007年国家司法考
陕西省司法厅公告 第 1 号 2007年国家司法考试定于9月15日至16日在全国统一举行。根据司法部第 67号《公告》和《关于做好2007年国家司法考试工作的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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