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司法考试 > 司法考试报名 > 司法考试报名费(2)

司法考试报名费(2)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5-24 13:52:50 人浏览

导读:

核心内容:2013年国家司法考试时间为9月14日、15日,报名时间为6月16日至7月5日。本文是关于各地司法考试的费用和注意事项,法律快车小编希望下文内容可以帮助到你。2013年江苏司法考试费用如下:交...

  核心内容:2013年国家司法考试时间为9月14日、15日,报名时间为6月16日至7月5日。本文是关于各地司法考试的费用和注意事项,法律快车小编希望下文内容可以帮助到你。

  2013年江苏司法考试费用如下:

  交纳考试费、领取报名凭证。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规定的收费标准,2013年我省国家司法考试收费标准定为每人260元/4门。报名人员应当按照网上预约的现场缴费时间,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到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指定的场所交纳考试费。司法行政机关对完成交纳考试费的报名人员,现场发给收费票据和报名凭证。取得报名凭证即为报名成功。

  2013年天津司法考试费用如下:

  审核机关确认上传照片合格后,报名人员应当在规定的交纳考试费期限内及时办结网上支付手续。2013年国家司法考试天津考区实行网上支付考试费。网上交纳考试费截止时间为2013年7月10日。经市物价管理部门核准,考试费为220元。报名人员交纳考试费后,不得更改报名地。因个人原因致使报名无效的,不再退还其考试费。考试费定额收据,由报名人员在2013年9月2日至9月27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4:30(法定节假日除外)持准考证到天津市行政许可中心108—109窗口领取《考务费发票》(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号,电话:24538533、24538532)。

  2013年江西司法考试费用如下:

  按照省发改委的批复精神,我省国家司法考试考试费为每人每次280元。今年我省国家司法考试报名实行网上交费,只有网上交费成功后报名才真正完成。报名人员在报名时,应当仔细阅读网上支付指南和提示信息,按照指南和提示信息方式(支付宝、网银等)交费。网上交费截止时间为7月10日。需领取考试费发票的考生,于2013年7月25日-8月5日(双休除外)到报名地设区市司法局领取。

  报名人员交纳考试费后,因不符合报名条件或更改考试地等个人原因致使报名无效的,交纳的考试费不予退还。

  2013年宁夏司法考试费用如下:

  按照宁价费发[2004]58号文件的规定,我区报名人员每人应交纳220元考务费。报名人员在网上填报信息且上传照片成功后,根据报名系统提示,再次登录司法部报名网站,通过网银支付功能交费,报名人员网上支付成功后,报名系统会给予提示信息,并可打印报名凭证。

  特别提醒:报名人员须于7月5日前上传照片,并于7月10日前网上交费成功,否则,视为无效报名。考务费交纳成功后,报名人员不得更改报名地,且不得再选择其他报名地重复报名;因不符合报名条件或个人原因致使报名无效的,所交纳的考务费不予退还。报名人员可于9月16日至27日,凭本人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到报名地司法局领取发票。

  2013年湖北司法考试费用如下:

  2013年国家司法考试我省实行网上交费,报名人员网上报名时,应当仔细阅读网上支付指南和提示信息,使用已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按照网上支付流程和指定账户支付考试费240元。报名人员只有交费成功后报名才真正完成。

  网上交费截止时间为7月10日。考试费交纳成功后,报名人员不得更改报名地。

  需要正式发票的报名人员,可以持报名凭证和本人身份证到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登记、领取。登记时间为2013年8月1—10日(限工作日),领取时间为2013年10月8—18日(限工作日)。

  报名人员交纳考试费后,因不符合报名条件或个人原因致使报名无效的,交纳的考试费不予退还。

  2013年河南司法考试费用如下:

  2013年河南省国家司法考试收费标准定为每人人民币240元。

  网上交费截止时间为7月10日。报名人员可以使用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中国建设银行卡,通过网上报名系统交纳考务费,各报名地不再现场接受交费。中国建设银行网上支付方式有两种:

  (1)网银支付。报名人员须到中国建设银行任意网点,开立借记卡账户(如已有则无需重新办理),并开通网上银行(高级版)。

  (2)账号支付。该支付要求报名人员所持有的中国建设银行借记卡在银行预留的手机号码能够正常接受认证短信。

  报名人员只有在交纳考务费后,网上报名才真正完成。网上支付成功后,报名系统会给予提示信息,报名人员必须牢记自己设置的密码,以便进行报名信息查询、信息修改、下载准考证、考试成绩通知单。

  报名人员交纳考务费后,因不符合报名条件或更改报名地等个人原因致使报名无效的,交纳的考务费不予退还。

  交纳考务费需开具财政票据的,报名人员须在现场个人信息采集时明确表示并登记,在报名地省辖市司法局规定的时间内,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到司法行政机关领取。

  2013年甘肃司法考试费用如下:

  报名人员应通过网上缴纳考务费252元(甘价费[2009]49号),缴费截止时间为7月10日。考务费缴纳成功后,不得更改报名地。因报名人员原因致使报名无效的,已经缴纳的考务费不再退还。

  2013年广东司法考试费用如下:

  根据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的省财政厅、省物价局《关于调整我省司法考试费问题的复函》(粤价函[2011]555号),2013年我省国家司法考试收费标准定为每人人民币340元。

  报名人员在交费期限内,使用本人或亲友以往曾成功实现网上支付的银行卡,通过网上报名系统交纳考务费,我省不再接受现场交费。

  网上交费截止时间为7月10日。考试费交纳成功后,报名人员不得更改报名地。

  报名人员只有交纳考试费后网上报名程序才真正完成。

  银行卡扣费后,报名系统状态反馈可能有延迟。如仍显示“未交费”,请耐心等待48小时后重新登录查看。

  报名人员交纳考试费后,因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其他个人原因,致使报名无效、无法参考或重复交费的,交纳的考试费不予退还。

  交纳考试费需开具财政票据的,可在10月21日至31日(双休日除外)期间,到报名所在市司法局凭身份证、报名凭证和准考证申领。

  2013年重庆司法考试费用如下:

  考试费为240元/人。网上支付须使用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有银联标志的借记卡,报名人员应当仔细阅读网上支付指南和提示信息,按照网上支付流程完成网上交费。进入银联在线支付页面后,银联在线支付提供了三种支付方式:第一种为网银支付,需报名人员到银行开通网上银行; 第二种为快捷支付,需进行一个简单注册,该支付方式支持大部分商业银行银联借记卡,报名人员同样需确认借记卡银行预留手机号码能正常接收认证短信;第三种为认证支付,支持部分银行借记卡,需发送认证短信到借记卡银行预留手机号码,报名人员需确认借记卡银行预留手机号码能正常接收认证短信。

  网上支付成功后,报名人员可以打印报名凭证。

  交费截止时间为7月10日24时。考试费交纳成功后,报名人员不得更改报名地。因个人原因致使报名无效的,考试费不予退还。

  2013年新疆司法考试费用如下:

  2013年国家司法考试我区实行网上交费,报名人员在电子照片上传后须等待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后方可交纳考试费。我区司法考试考试费为210元,只有交费成功后报名才真正完成。在网上支付考试费时,须使用具有网上支付功能有银联标志的建设银行借记卡(储蓄卡)进行交费,报名人员应当仔细阅读网上支付指南和提示信息,按照网上支付流程完成网上交费。网上缴费日期截止2013年7月10日。

  2013年西藏司法考试费用如下:

  报名人员上传的电子证件照片经司法行政机关审核后,符合要求的,在缴费预约时间前往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交纳考试费。依据[藏发改办]108号规定,每名考生考试费为240元。

  2013年青海司法考试费用如下:

  2013年国家司法考试青海省实行网上支付报名费,报名人员应当按照要求交纳报名费。根据青海省发改委、青海省财政厅《关于全省2004年国家司法报名考试费有关问题的复函》(发改函〔2004〕99号)规定,2013年青海省参加国家司法考试应试人员每人应当交纳报名费250元,报名人员只有交纳报名费后才最终完成报名。需领取报名费发票的考生,于2013年10月15日至25日(周末除外)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到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领取。报名人员交纳报名费后,因不符合报名条件或个人原因致使报名无效的,交纳的报名费不予退还。

  2013年陕西司法考试费用如下:

  2013年国家司法考试我省实行网上交纳考试费。根据陕价行函[2009]65号文件规定,考试费为260元。网上交费截止时间为7月10日。考试费交纳成功后,报名人员不得更改报名地。我省网上支付系统使用支付宝平台进行网上支付服务。报名人员在电子照片上传后须等待工作人员确认通过后方可交纳考试费,只有交纳考试费并打印报名凭证后,报名才真正完成。报名人员网上支付成功后,报名系统会给予提示信息,报名人员必须牢记自己设置的密码,以便进行报名信息查询、信息修改、下载准考证、下载考试成绩通知单。如需考试费发票的考生,请于9月20日至30日向报名地司法局申请登记。

  2013年福建司法考试费用如下:

  2013年国家司法考试我省继续实行网上交费,考试费为275元,只有交费成功后报名才真正完成。网上交费截止时间:7月10日。报名人员在进行网上报名时,应当仔细阅读网上支付指南和提示信息,使用已开通并可网上支付的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银行、兴业银行的网上银行进行交费。报名缴款完成后,系统将自动生成“电子票据”,报名人员可持“电子票据”于7月14日后到上述5家银行指定代开网点(具体银行代开点详见附件)换取纸质票据。

  2013年黑龙江司法考试费用如下:

  司法行政机关确认上传照片合格后,报名人员应当在规定交纳考试费期限内及时办结网上支付手续。黑龙江省2013年考试费为260元。报名人员只有交纳考试费后报名才真正完成。报名人员交纳考试费后,因个人原因致使报名无效的,不再退还其考试费。考试费收据,由报名人员持身份证和报名凭证到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领取,具体时间由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确定后发布。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拓展阅读

相关知识推荐